http://udn.com/NEWS/OPINION/X1/8896825.shtml
「外實施擁擠費或差別費率已行之多年,且不乏成功經驗與案例,在都市地區道路實施者,諸如新加坡、英國倫敦、瑞典斯德哥爾摩等;在高速公路上實施的國家,則有美國加州公路、加拿大四○七公路及日本等。這些國家或地區在推動初期,如同國內一般,皆曾引起不少爭議,然而經由「試誤調整」的過程,以及對用路人不斷溝通,最後都獲得不錯的實施成效,且皆在持續實施之中。這也證明差別定價是一項可改善交通擁擠的有效方法。」
這篇寫得挺中肯的,
裡面也提到差別費率是雙面刃,力道不足或是過猛都會造成問題
看來國外行之有年的制度
台灣慢了好多步
不知道要花多久時間才能掌握正確的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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