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克斯~* wrote:請問公司是否可以賺到錢後再支付員工 樓上的,這是所謂的"勝訴酬金",不清楚的話可參考下面資料。「勝訴酬金」指的是除非勝訴或求償成功,否則不必支付任何律師費。委任律師拿部份請求勝訴所獲賠償金額做為訴訟報酬,但如果是基於法律或合約規定,您的訴訟費將要求由敗訴對方支付。透過「勝訴酬金制度」,你的企業方能跟較強大對手公平競爭。不須預付律師費,能減輕你企業負擔追索回公司應得的金額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