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初犯 判刑2個月 均獲緩刑!

..檢方指輕判酒駕初犯 法院澄清
中央社 – 2014年7月14日 下午6:54....推薦0.......(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北檢檢察官指北院法官審理酒駕案不問案情,均輕判2個月、緩刑。北院澄清說,法官對於初犯科刑,會依情節宣告不同緩刑條件,絕對沒有輕縱被告。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一名檢察官日前起訴一起酒駕案件,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以最低刑度只判處2個月,還能以新台幣3萬元換取緩刑。

檢察官認為判決太輕,調閱這名法官承審酒駕案件後發現,64件酒駕案中,37名初犯,法官不問有無肇事等情節輕重,全部都判處2個月,也都給予緩刑,檢察官不滿法官輕縱酒駕被告,漠視加重酒駕刑度的修法目的,決定上訴並監督判決。

台北地院今天調閱這名法官多件判決書後表示,這名法官科刑都有依刑法57條所定事由,例如犯後態度及經濟狀況等,相關科刑理由均在判決書內說明。

北院指出,法官給予逾30名初犯緩刑,也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條件,有人必須支付6萬元,有人較為嚴重必須支付9萬元,並沒有檢察官指控輕縱被告的情形;檢察官如果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法院都表示尊重。1030714

這則新聞大家怎看?
法律怎定就怎判?不然要怎判?
初犯就是初犯...情節輕重給予不同條件,有人必須支付6萬元,有人較為嚴重必須支付9萬元..
這是我的看法!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經濟條件.我覺得這樣判很合理!
2014-07-15 11:52 發佈
刑法第185條之3法條規範: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期徒刑最低是二個月。
初犯都判二個月,我覺得也合理,
總不好米酒一個刑度、XO一個刑度來分吧,
檢察官不服可以上訴。

騎車粉累 wrote:
..檢方指輕判酒駕初...(恕刪)


合理不合理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但真的要說改天受傷的是自己家屬他們心態又是如何想?

酒駕都已經宣導到爛掉了,還是有一堆人偏偏愛以身試法!!

騎車粉累 wrote:
..檢方指輕判酒駕初...(恕刪)


所以酒後駕車的照樣滿街跑!誰在乎啊!
騎車粉累 wrote:
..檢方指輕判酒駕初...(恕刪)


其實事實是
如果這些人全部抓進去關
監獄可能要在蓋兩倍以上才夠.......
還有台灣失業率馬上要飆高......
有那個公司可以容忍員工2個月不工作?
(以後留職停薪多了個理由----因為酒駕要被關?)

邪惡小多 wrote:
初犯都判二個月,我覺得也合理,
總不好米酒一個刑度、XO一個刑度來分吧,
檢察官不服可以上訴。


重點是都判緩刑...不用關!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
重點是都判緩刑...不用關...(恕刪)


當初立法的時候完全排除了主觀因素,
把酒後不能安全駕駛的條件嚴格定義在: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
我覺得現在法院法官判決,
是當初如此立法必然的結果。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
其實事實是
如果這些人全部抓進去關
監獄可能要在蓋兩倍以上才夠.......
還有台灣失業率馬上要飆高......
有那個公司可以容忍員工2個月不工作?
(以後留職停薪多了個理由----因為酒駕要被關?(恕刪)


如果一開始就真的關兩個月+高額罰款
我相信酒駕的人必然會以極大幅度的速率下滑
失業率飆高的問題就不會存在了

就是不夠痛
人們才不當一回事



light74 wrote:
如果一開始就真的關兩個月+高額罰款...(恕刪)



台灣交通事故中死於闖紅燈及超速的人也是很多 ...


不知這種抓到該不該關起來 ??

邪惡小多 wrote:
當初立法的時候完全排...把酒後不能安全駕駛的條件嚴格定義在: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
我覺得現在法院法官判決,
是當初如此立法必然的結果。(恕刪)

其實大家說的都很有道理..
真要做到殺無赦...卻又比共產主義更不人道!
殺人都沒判死刑了...喝一瓶啤酒抓去關.有失比例原則!
更何況是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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