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fdsf wrote:自己公司沒按照規定來,別以為每家公司都這樣 照規定來?!照規定來就是「兩周84小時」啊!勞基法規定「兩周84小時」是寫死的條文沒有多休假這回事勞委會有本事幫勞工改勞基法「兩周84小時」的規定不要跟勞工玩 「朝三暮四」 「朝四暮三」 的數字遊戲
dj720c wrote:照規定來就是「兩周84小時」啊! 可以勞資協商,員工星期一至星期四多工作半個小時,星期五才是八個小時,如此兩週工時就有84小時囉!我想很少人準時下班吧!所以多個半小時應該也是無感
peter670520 wrote:嗯,言重了,這也不是啥背書,真的不少勞工按那張開表放啊,比如說銀行農漁會等,但也很多公務員沒按那張表放,如警察,消放,鐵路等。...(恕刪) 沒按那表放假又如何。公務員該放的假,一天也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