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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霸占手機涉侵占,母辯稱:只是試用 。

2014/06/02 18:25:0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iPhone5。(圖/達志影像)

台北市去年9月一名女大生到超商領錢時,看到前一位客人的IPHONE5手機放在提款機上,忘記取走,女大生將手機占為己有,失主事後跑回超商詢問並向警方報案,但卻沒有女大生資料,沒想到女大生3天後又回到同間超商應徵工作,被店長發現將資料提供給失主與警方,卻遭女大生的母親抱怨「洩漏個資」,女大生的母親認為女兒沒有錯,還辯稱:「只是試用!」

根據《TVBS新聞台》報導,這名女大生去年9月到士林的一間便利超商領錢,發現提款機上有一支全新的IPHONE5手機,是前位使用者遺留下的,女大生將手機占為己有,失主事後發現手機不見,返回超商詢問並調閱監視器查看,鎖定拿走手機的女大生,但向警方報案時因沒有女大生資料受到阻礙。

沒想到女大生3天後竟主動回到便利超商,打算應徵店員,向店長問東問西,最後卻嫌工作太累而離開,店長發現女大生與拿走手機的人很像,便將履歷表交給警方和失主,女大生因此被逮,涉及侵占罪,交由士林地院少年法庭處分保護管束。

但女大生的母親卻辯稱:「不是偷東西,只是試用手機」,還抱怨便利超商店長洩漏個資,讓店長無奈地說:「幫忙抓賊,難道也錯了嗎?」

寶傑這件事你怎麼看?
2014-06-02 23:13 發佈
歡迎來到台灣~

千錯萬錯都不會識自己的錯....

如果自己有錯,那也一定是大環境及社會的錯
都可以路過了,怎麼不能是試用呢?


鴨來鴨去 wrote:
2014/06/02...(恕刪)
鴨來鴨去 wrote:2014/06/02 18:25:04


有請凡神出來主持公道,
告掉手機的人引誘犯罪,
店長洩漏個資
持有學生證路過試吃店內商品皆不犯法

改天她女兒被強姦

歹徒可以說是借試用看看嗎?
steven0415 wrote:
改天她女兒被強姦歹徒...(恕刪)

說的好~~說的好~~說的好~~說的好~~說的好~~
試用+1 ( 來告我,我看你孩子敢不敢出門 )
這家族沒救,家教就是偷沒犯法~~
這女孩沒救,公司用這種人這家公司也沒救~~
就如同一中各表,每個人都有陳述見解的權利。

該母認為是"試用",檢察官認為是"侵占"。

最後還是由法院來裁定,這個Case連打都不用打了,百分百輸!
很奇怪耶
手機都還了 還在計較
呼籲該女大生 上網取暖
順便po上低胸自拍照
會有網友買一百支 iphone5 賠償並取笑受害者

PS 恐龍妹就自愛 摸摸鼻子就算了
以免自取其辱

偉柏 wrote:
歡迎來到台灣~

千錯萬錯都不會識自己的錯....

如果自己有錯,那也一定是大環境及社會的錯

無法同意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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