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面對受害家人道歉跪拜..
個人感到無盡的哀傷..
畢竟.並不是他們所為..
也算是另一種形式的受害者吧...
雖說.. 人生沒選擇父母的權利...
換個方面想你能保證你自己教育出來的小孩能照著自己的意願走嗎..?
這樣想起來.. 你能接受父債子還.. 或子債父償嗎.?
但對於速審速決這事...
可能有待商榷..
但.對於其父母的勇氣..
以同理心來說.. 夠了...
對真正的加害人來說...
該怎樣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以慰受害人家屬的心靈
(對泯滅良心的人.不應仁慈..)
(概念有點類似"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不讓這歪風蔓延下去...
才是最重要的...
反觀對捷運部門的應對... 才是令人髮指的..
希望大家能一事對一事..
真正的檢討...
我們的教育到底出現怎樣的問題...
該怎樣亡羊補牢..
收拾設殘局才是最重要的...

....那樣才符合流程
, 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
"個人造業個人擔", 不然真的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