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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前契約取代廢死, 5/25

廢死的爭論不會因一個案子而停
我跟老婆抬槓時想到一個法子::
1.
如同生前契約一般
可以要求放棄急救
或捐出器官
那就再多一個選項
若簽署了"對加害人放棄死刑"的承諾
法官若想判死刑時就可以依此而為
2.
因為
所謂的罪與罰
指的是加害者與受害者而言
受害者的親屬或朋友
其實只是第二階的角色
真正有權力決定要不要放棄死刑的
該是受害人
3.
所以
建立這樣的制度
就可以各取所需
我不贊成廢死
但我也很佩服贊成廢死之人的勇氣
但是廢死這種信念
該是自己碰到災難時的選擇
而不是強要別人做聖人
4.
因此
北捷的案子
若四位亡者都選擇原諒
那別人就沒話說
5.
這個想法是臨時想到的
並不打算申請專利
大概只想寫成一個碩士論文
但若已有別人想過
這也是很可能的
就請原諒在下見聞狹窄
2014-05-25 1:36 發佈
我贊成這個想法,和我想的差不多,如同器官捐贈卡一樣,人人生前都可先立遺囑,如果成為受害者,願意原諒殺人犯,相反的沒先說要原諒的話,那就判死刑呀,如同大家要癈死聯盟被殺了也要原諒殺人犯一樣,就讓受害者決定要不要原諒殺他的人。

半桶水 wrote:
我贊成這個想法,和我...(恕刪)


那……你先簽…

然後公佈您的住址.電話…

這樣好不好??

你家裡的一切.換那處理你的人接收.

老婆.小孩.財產

香蕉連皮吃 wrote:
那……你先簽…
然後公佈您的住址.電話…
這樣好不好??
你家裡的一切.換那處理你的人接收.
老婆.小孩.財產


看不懂
我若簽了生前xx 之類的
是我自己的選擇
為何有後面這些東西?
我也是來抬摃的

1. 那我可不可以簽,「加害者被逮補後,無需司法審判,就地帶到我墳前燒死?」

2.北捷現在這麼多把傘,是帶假的喔?一堆神經病胡言亂語被抓的,也是抓好玩的喔?

3.我第1點說過,我不是聖人,但同理誰能接受?

4. 觀落陰?還是請上來?

5. 我這也是忽然想到的,不用專利,也不用寫論文!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我也是來抬摃的
1. 那我可不可以簽,「加害者被逮補後,無需司法審判,就地帶到我墳前燒死?」
2.北捷現在這麼多把傘,是帶假的喔?一堆神經病胡言亂語被抓的,也是抓好玩的喔?
3.我第1點說過,我不是聖人,但同理誰能接受?
4. 觀落陰?還是請上來?
5. 我這也是忽然想到的,不用專利,也不用寫論文!


這?
絕大部份人包括你我都不是聖人
所以生前契約留給贊成廢死的聖人簽

至於
希望把加害人拖到墳前燒了的
沒錯
要我也是這樣想
不過法官不會理的

我只是想了一個辦法
讓贊成廢死的人找到一個做法
可以實踐他們的理想
又不影響大多的人

有沒更好的辦法?

jsshyu wrote:
因為
所謂的罪與罰
指的是加害者與受害者而言...(恕刪)


很多法律是公訴罪,不是受害者說不用就不用
再說,你這種想法等於是放棄法治回歸人治
我贊成殺我的人,要判死刑或是生不如死
這樣不行嗎,
有人要當佛祖割肉餵鷹,當聖人那就給他去當呀
我只想以牙還牙
敢殺人,被判死刑就不要哇哇叫
robert_ren wrote:
很多法律是公訴罪,不是受害者說不用就不用
再說,你這種想法等於是放棄法治回歸人治


半桶水 wrote:
我贊成殺我的人,要判死刑或是生不如死
這樣不行嗎,
有人要當佛祖割肉餵鷹,當聖人那就給他去當呀
我只想以牙還牙
敢殺人,被判死刑就不要哇哇叫



我們的社會有許多議題
正反兩面 永無交集
但某些事情 動動腦筋
也許是有解法兩邊同時解決

我堅持法治
設想 對某一個案件
當一個法官翻遍了所有的法條
為犯罪人求生不得時
如果被害人簽了生前契約
承諾放棄死刑的要求
那樣法官就可依此把死刑改成無期徒刑

這對我們一般不贊成廢死的人沒有改變現狀
但對贊成廢死的人而言
這個辦法可以達成他們的要求
關鍵點在於
只有被害人才真正能夠決定要不要原諒(即始好像是盲目的原諒)
當被害人表答了意見
被害人的親人朋友就可以不用發表意見了
而我相信立這種法不算太複雜

額外提一下
我很厭惡贊成廢死的人說的所謂"潮流"
腦力激盪下
是否台灣能提出一個辦法
讓別的國家來跟
而非人家流行什麼
我們就去追?

jsshyu wrote:
這對我們一般不贊成廢死的人沒有改變現狀
但對贊成廢死的人而言
這個辦法可以達成他們的要求
關鍵點在於
只有被害人才真正能夠決定要不要原諒...(恕刪)


你的想法不可行的一個根本問題在於...你沒有考慮到“公平”兩個字

被害者可以決定原諒而開恩免除死刑
那被害者可以決定不原諒而要求判處死刑嗎?

結果還是那句話...法治變成了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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