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有無職業是一碼事教學方式是否適當,是另一碼事以前那個年代真的是這樣。分數不夠就打,老師教過不會就打。"肉"上面是人下面是入,寫錯也打。"的"寫成"得"也打。字寫錯就算了,考註釋,要寫得一字不差,意思對,但一個字跟課本不一樣就是打。我不記得有甚麼申論題了,反正你引用的論據,跟課本不一樣,就是打。哪一年甚麼戰爭,哪一年怎樣怎樣。天呀,不知前因後果死記這些有個屁用?然則,有機會讓你去想前因後果? 有機會容許你想的跟課本講的不一樣? 有機會表達你的看法? 沒有,考試都來不及了,老師怎會有機會讓你說你的想法。每天去上學就是打。老師從來沒管過你是真懂還是假懂。反正分數不夠就是打。全班有 6x 個人,為了不被打幾乎都作弊,不作弊的不到 10 個。我個人每次都全班倒數第五名,聯考完放榜變成全班前 2x 名。在那個年代,從來就沒有機會把問題真的弄懂幾何你怎知道要做個輔助線,你沒時間去想那回事,因為,明天考試你沒做那條線,解不出來就是打。為何數學會出現個 i? 為何 i^2=-1 ? 為何要要三角函數。反正你算錯數值就是打。每天都在考試。別以為沒時間考,課表上沒時間考,課表外的時間再來考,體育,工藝,等非聯考課程都拿來考。萬一沒有這些課,下午 4 點以後繼續考,吃完飯繼續補習繼續考,考完就是打。回到家幾乎都在 9 點左右。(我不記得有人可以不補習了,因為,太常考試,課程進度落後就要在補習時上)除非你是個能堅持的人,願意接受明天的酷刑,否則,從來就沒有機會,把課本的內容,從無到有,好好思考,為何要這樣,如果不是這樣那又是怎樣? 我可不可以用我自己的想法把答案解出來。學生,淪為老師績效的工具(教 A 段班,可以補習賺更多錢,而且省麻煩)有一個故事,有個殺人犯在第十八層地獄,他很驚訝發現居然有第十九層地獄,而在第十九層地獄裡面的那個人,正是他的老師。於是他問了他的老師,您為何會在第十九層地獄,老師回答,因為我"誤人子弟"(就算是下地18層地獄的殺人犯,誤人子弟的人,還是要下第十九層地獄)我個人誠摯詛咒那些老師下地 19 層地獄。
KCLin0423 wrote:當事人有無職業是一碼...(恕刪) 很同意如果有犯錯適當的體罰也不失為一種手段但是為了小6學生的分數個人實在不敢苟同看看人家美國教育方式培養出來的人才再看看我們打罵填鴨式教育培養出來的人才人才被教育成蠢材難道不可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