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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母! 奮力將兒女推高 自己下沉溺水

正確的救援方式是如何做.


是天災還是人禍?這是家屬心中很大的疑問家屬認為,打破車窗的作法,反而讓水灌進車內,讓車增加重量下沉,而車子當時隨著水位上升,是不是能夠用拖吊車把車拉出來,兩種救人方式家屬質疑用錯方法導致這結果,而當時跟媽媽一起受困車內的小姊弟,回想當時情況,她說水位不斷升高,媽媽不斷把他們往上推,讓他們有了活命的機會。

回家了,家人卻是用眼淚跟不捨來迎接,陳姓婦人在下大雨開車載孩子,卻誤闖積水的地下道,只是每天的必經之路竟成了奪命工具,兩個當時跟媽媽一起在車上的姊弟,靜靜的站在媽媽的靈堂旁悲傷不捨,更感念媽媽在危及時,總把他們擺在最重要的位置,媽媽犧牲了自己,讓兩個孩子順利獲救,但遇上這樣的意外,尤其白髮父母難過不捨,死者母親:「這條路為什麼做的常常淹水害死人都不改進,這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政府都只會選舉,要做什麼做什麼,結果什麼都沒有,選後都沒了,這樣可以嗎?」

媽媽口中的女兒陳瑞琴才37歲,有一個十歲的女兒跟八歲的兒子,丈夫長年在大陸工作,他白天在機械工廠當會計,晚上帶孩子侍奉公婆,一個這麼好的人,怎麼會遇上這場死劫,是天災還是人禍,老爸爸把矛頭指向救人的方式是大問題,死者父親:「這台車已經浮起來了,怎麼不把車往後拉再來破窗,直接打破車窗,不管哪個窗只要有窗破,水救灌進去,整個車救會沉了,救沒有浮的作用了。」是該打破車窗救還是用拖吊車拉,家屬質疑消防隊救災程序錯誤,不過救人是分秒必爭,該下什麼樣的決定呢,家屬除了面對傷痛,更痛恨官員只說不做,這條地下道每到雨天多令當地人害怕,但說的卻比做的還多,真的要用寶貴的生命才能喚起政府的重視嗎,陳媽媽說失去這麼好的女兒,她很痛,但這個地下道問題能怎麼解決,希望他女兒是最後一個不幸的例子。
2014-05-16 15:32 發佈

ellon wrote:
正確的救援方式是如何...(恕刪)


等水灌滿 奮力開門游出去
有些事還是得要自己多加小心,昨天晚上下的超大雷雨,我當時也是開車出門,原本要經過豐原中正路的那個地下道,但我想到這個地下道之前都常會淹水,而且當時雨下的真的很大,所以雖然前面的車都開下去地下道了,但我還是決定右轉改走其它的道路。

據這篇新聞說到,她媽媽都知道這條地下道,已經淹過好幾次,看來住這附近的人都應該知道,所以下大雨時,就真的不要鐵齒,該繞路就要繞路了。
ellon wrote:
正確的救援方式是如何...(恕刪)


警消說,媽媽的鞋子卡到安全帶,沒被救起。

安全帶這種情況反而不安全了。

還有,黑夜水裡的能見度一定很差,找不到哪裡去卡到。

s-cooper wrote:
等水灌滿 奮力開門游...(恕刪)

非常正確,要等內外壓力平衡才能打得開。
ellon wrote:正確的救援方式是如何做.


是天災還是


這條路多次市府要求封路,但居民為了便利而反對,回頭來看便民和生命什麼是重要?
ellon wrote:
正確的救援方式是如何做.


是天災還是人禍?這是家屬心中很大的疑問家屬認為,打破車窗的作法,反而讓水灌進車內,讓車增加重量下沉,而車子當時隨著水位上升,是不是能夠用拖吊車把車拉出來,兩種救人方式家屬質疑用錯方法導致這結果,而當時跟媽媽一起受困車內的小姊弟,回想當時情況,她說水位不斷升高,媽媽不斷把他們往上推,讓他們有了活命的機會。

回家了,家人卻是用眼淚跟不捨來迎接,陳姓婦人在下大雨開車載孩子,卻誤闖積水的地下道,只是每天的必經之路竟成了奪命工具,兩個當時跟媽媽一起在車上的姊弟,靜靜的站在媽媽的靈堂旁悲傷不捨,更感念媽媽在危及時,總把他們擺在最重要的位置,媽媽犧牲了自己,讓兩個孩子順利獲救,但遇上這樣的意外,尤其白髮父母難過不捨,死者母親:「這條路為什麼做的常常淹水害死人都不改進,這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政府都只會選舉,要做什麼做什麼,結果什麼都沒有,選後都沒了,這樣可以嗎?」

媽媽口中的女兒陳瑞琴才37歲,有一個十歲的女兒跟八歲的兒子,丈夫長年在大陸工作,他白天在機械工廠當會計,晚上帶孩子侍奉公婆,一個這麼好的人,怎麼會遇上這場死劫,是天災還是人禍,老爸爸把矛頭指向救人的方式是大問題,死者父親:「這台車已經浮起來了,怎麼不把車往後拉再來破窗,直接打破車窗,不管哪個窗只要有窗破,水救灌進去,整個車救會沉了,救沒有浮的作用了。」是該打破車窗救還是用拖吊車拉,家屬質疑消防隊救災程序錯誤,不過救人是分秒必爭,該下什麼樣的決定呢,家屬除了面對傷痛,更痛恨官員只說不做,這條地下道每到雨天多令當地人害怕,但說的卻比做的還多,真的要用寶貴的生命才能喚起政府的重視嗎,陳媽媽說失去這麼好的女兒,她很痛,但這個地下道問題能怎麼解決,希望他女兒是最後一個不幸的例子。


第一,
吊車要多久才能來?
第二,
如果消防人員不處理,
等吊車來再處置,
結果連小朋友都淹死了,
不就是八掌溪事件重演?

我相信消防隊當初應該已經評估有人員救出的可能性,
才破窗,
事後也救出兩個小孩,
當時情況一定很緊急,
否則為何媽媽連安全帶都忘記解開?
如果當時情況不緊急,
媽媽有解開安全帶,
我不相信救難人員只救小孩,
而不救媽媽。

結論:
就是要賴給公部門,
才會有國家賠償,
消防隊成了代罪羔羊。
剛才寰宇新聞二台採防當時車內的小朋友,
問當時水淹多高,
小朋友比到嘴巴。

SO,
車子浮起來?
等吊車拖?
笑話。

patrick753 wrote:
第一,吊車要多久才能...(恕刪)


同意你說的 唯獨結論
家屬在死了人之後沒辦法理性判斷 實屬正常
沒必要說是為了國賠...

轉角吃罰單 wrote:
同意你說的 唯獨結...(恕刪)


希望我是以小人之心,
度君子之腹吧。
時間自當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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