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8歲女童8公斤餓死案,固然是一場悲劇,
現在市長點名校長要負責,可是我沒有看到媒體有報導目前的學齡兒童的通報流程是甚麼?
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校長該負責?或者是市長推卸責任?有人知道現在的通報流程嗎?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
我記得國小是義務教育,沒有去上學政府是可以對家長罰款的,
我印象中,小時候是學校寄通知單,表示我們可以去XX國小上小學,
我猜學校的資料應該是戶政機關給的,學校才有可能知道學區內有多少學齡兒童,
所以現在是戶政事務所沒通報給學校?或者通報了學校沒去探訪也沒通報沒來上學?甚至戶籍根本不再學校轄區內?
各位媒體大哥,你們可以查到事情的真相嗎?還是你們的重點只跟市長與校長的衝突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