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破壞公物,然後只要賠錢了事? 不用被提公訴???因為有個院長罩著??所以隨時都可進立法破壞,佔據,再走人賠錢就好??如果立法院長瘋了,自己大肆破壞立法院,因為它不同意警察進入,就無解,隨它去嗎??這是台灣的法治嗎??
boodikuo wrote:學生破壞公物,然後只要賠錢了事? 不用被提公訴???因為有個院長罩著??所以隨時都可進立法破壞,佔據,再走人賠錢就好??如果立法院長瘋了,自己大肆破壞立法院,因為它不同意警察進入,就無解,隨它去嗎??這是台灣的法治嗎?? 答案只有大喬小喬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