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洪崇晏在FB發表聲明

看了一下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6%B4%AA%E5%B4%87%E6%99%8F/411%E8%B7%AF%E9%81%8E%E4%B8%AD%E6%AD%A3%E4%B8%80%E4%BA%8B%E4%BB%B6%E6%AD%A3%E5%BC%8F%E8%81%B2%E6%98%8E/861501087200298


【411路過中正一事件正式聲明】

我是台大哲學系洪崇晏,參與大新社、大陸社。
針對411路過中正一事件,在此有七點聲明:

1.再次強調,動員群眾的首謀是錯誤的執法與施政,我很願意協助群眾承擔集遊相關刑責,以此凸顯集遊惡法的荒謬性,但實際上我個人的能力和資格並不足以動員這麼多人。

我在五點半獨立發起記者會,六點結束後,即是群眾自發路過行動,因為擔心群眾失控或與警察發生衝突,我自願承擔協調場控、統整訴求和相關集會遊行責任,卻沒有做好人力物力上的準備。是因為當天自主群眾、NGO團體及友人們的協助和自發行動,所以才能順利地表達訴求、並繼續路過回轉立法院前,繼續守護路權與監督立院。

仍然有很多朋友的訴求沒有充分表達,或者可能面臨司法追訴,很抱歉,沒有處理得夠好,我會努力改進自己。

2.對不起,我對方分局長失言,造成負面影響,誠摯道歉。

中正一分局違法違憲、侵害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當天數度舉牌、拉下鐵門、還強拉了一位朋友進警局,我當下非常氣憤也擔心群眾失控,所以說出「如果蔡教授拿回路權的話,你就要道歉下台,如果沒有的話,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自己被暗殺。我不是在威脅你,我是在陳述事實。」

我認為方分局長犯下非常多的嚴重錯誤,不願意看到他被高層兔死狗烹,被群眾人肉搜索,不願意他如同柏林圍牆倒塌後的軍警一般被清算。所以脫口而出。

如果這造成方分局長不適或社會不良觀感,我在此誠摯道歉,對不起。

3.沒有想到會讓家人、朋友、運動夥伴付出這麼多,甚至受到連累。很多(甚至不認識的)運動夥伴和朋友,支持、協助並聲援我,甚至因為我而受到連累,我自己做好了可能會被針對的準備,但的確沒有預料到會被電話騷擾或者人肉出(假的)家裡地址。

感謝各位朋友、家人、運動夥伴;呼籲大家合理面對爭議,騷擾我的家人朋友對於讓我負上應有的責任並無任何幫助。

4.中正一及相關警、政單位出爾反爾、違法違憲,嚴重限制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甚至暴力鎮壓、毀諾驅離,嚴重侵犯人民權利,應該要以最大的力度嚴厲譴責並且咎責,尤其對於下達命令的在上位者。

中正一歸還路權彌補錯誤是正確的做法,但並不意味著過往的「錯誤處理」就不需要後續咎責。集遊法已被宣告違憲,警方不應明知違憲仍然持續施行相關法律,甚至超越憲法地主張「今後都不予許可」。這些責任都必須有人承擔。

我願意秉持公民不服從的精神,承擔法律責任以對抗惡法,但這個違憲惡法應該要被修正!

5.支持警察組織工會,對上級實質爭取勞動權利保障,而不需要再承擔他們無義務承擔的鎮壓等責任。包括方分局長可能都只是幫上級背黑鍋,人民和警察不應該是敵人。我曾經支持警察組工會爭權益,至今、以後,也會繼續支持!

6.請各位媒體朋友及群眾朋友,在關注路權爭議的同時,意識到公投盟至今仍守在立法院前,並將焦點拉回反對黑箱服貿、監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以免我們過往運動的努力付諸流水。

7.祝福蔡教授一切安好,期待公投盟長期的努力能夠有所成果。我能做的不多,只是希望能夠表達訴求,並且避免群眾和警察受傷。很抱歉未必聲援到公投盟、反而好像給各位添了麻煩,感謝所有協助的朋友。如果有任何功勞的話,都是因為現場群眾的努力;而我會面對所有我該承擔的責任。

PS
希望群眾都能夠逐漸自主地進行資訊同步、訴求交流、行動策略討論,學習抗爭可能需要的技術和需要承擔的責任;寧可多花點時間,用最小的代價,讓台灣更民主。

我想要替台灣的進步多付出一點代價,這樣的話,別人或許就可以少付一點。

---

補充說明:

一、媒體朋友不好意思,我願意作出澄清和說明,也願意為我的失誤道歉。但群眾行動或者媒體的焦點應該關注更實際的各項修法監督或者立院廣場路權申請聯署,不應該聚焦在我身上。感謝各位,不好意思。

二、小孬孬不是在說我,我也不覺得是在說我;我是哲學系大學部五年級(延畢一年),跟陳為廷同屆,不是博士。

---

請大家也可以參考這幾篇新聞(及相關新聞):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7c9f56c3-c256-11e3-896c-ef2804cba5a1/?uuid=7c9f56c3-c256-11e3-896c-ef2804cba5a1

http://newtalk.tw/news/2014/04/13/46276.html

http://newtalk.tw/news/2014/04/13/46277.html

昨天早上路過時,看到一則留言,很賤但很好笑

洪崇晏在FB發表聲明
2014-04-14 17:42 發佈

Lobo_lo wrote:
看了一下https:...(恕刪)


恩.....

小孬孬 ?!
Lobo_lo wrote:
1.再次強調,動員群眾的首謀是錯誤的執法與施政,我很願意協助群眾承擔集遊相關刑責,以此凸顯集遊惡法的荒謬性,但實際上我個人的能力和資格並不足以動員這麼多人。

我在五點半獨立發起記者會,六點結束後,即是群眾自發路過行動,因為擔心群眾失控或與警察發生衝突,我自願承擔協調場控、統整訴求和相關集會遊行責任,卻沒有做好人力物力上的準備。
是因為當天自主群眾、NGO團體及友人們的協助和自發行動,所以才能順利地表達訴求、並繼續路過回轉立法院前,繼續守護路權與監督立院。...(恕刪)


怎麼跟魏揚講差不多的話????
下水就別怕冷.做完後才來解釋.更讓人覺得沒擔當.小孬孬無誤

Lobo_lo wrote:
看了一下https:...(恕刪)


平平是學運, 待遇差這麼多
廷神 帆神 孬神
打嘴砲 練身體
Lobo_lo wrote:
我是哲學系大學部五年級(延畢一年),跟陳為廷同屆,不是博士。


到底是誰先說他是博士生? 現在報新聞都不用先查證嗎?


取自youtube新聞畫面

ace52950 wrote:
平平是學運, 待遇差...(恕刪)



Lobo_lo wrote:
看了一下https:...(恕刪)


這樣都可以脫身的話

以後強暴犯都可以比照辦理了~~

1.先說你違法違憲

2.強暴你

3.事後道歉

4.除罪~
怕熱就別進廚房,做事不敢承擔,可恥!


Lobo_lo wrote:看了一下
https://www.fac

蛙底家 wrote:
到底是誰先說他是博士生? 現在報新聞都不用先查證嗎?
...(恕刪)



新聞如果只是新聞就太遜了 現在流行先預測

光憑小孬孬的豐功偉業 再加上 台大哲學社會所專收這型學生 他能上應該也是合理

現在搞社運學運不僅可以出社會找頭路 更是個升學的保證

搞社運 果然是行!!!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