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盟有集會遊行的自由,
中山一分局也給了他五年的自由,
但需要使用中山南路的抗議團體(例如:癮君子聯盟)也失去在那邊集會結社的自由,
而昨天學生路過中正一分局占據週邊道路不走(且還沒申請),
也已經影響其他人不想抗議的民眾行的自由,
而方局長只不過說了一句情緒性發言就被學生包圍並受到言語威脅(這符合比例原則嗎?),
這些學生包圍警局侵犯方局長的言論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
所句不好聽的話,
蔡教授突然衝到馬路上也是侵犯了公車司機的行車自由與免於恐懼的自由,
如果只因為說了你們不愛聽的話、跟你們立場不同就可以用你們的自由侵犯別人的自由就不是真自由,
說穿了就是一群知法玩法知識暴民,尤其是洪同學(為了不被管妹刪文就不作情緒性的評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