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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醫藥協議簽了3年 台新藥仍無法登中

經濟部報告指出,台灣生技產業與ICH(國際法規協合會)法規相符,但中國與國際法規卻有一定落差,導致台灣新藥進入中國仍有難處。

據悉問題在談判者沒搞清楚締約國的法規,以致無法實行。前車之鑑,趕緊把黑箱服貿協議擱著,先搞好兩岸醫藥協議。
2014-04-10 9:06 發佈
力大於屁。謝謝指教。
工商大佬都急。一定要過。
請給我錢
就服貿來說,主談者之一張俊福與經濟部長,對於協議中有無開放CPC513項目也搞不清楚,面對質疑起初說未開放,後來變成不否認開放,最後又說非台灣片面開放。話說的吞吞吐吐,到底在遮掩甚麼?

從上述情況可以想見,服貿當然不可能在搞清楚中國法規的情況下簽約,在造成只有台灣片面開放的不公平後果之後,必然又以一句"中國與國際法規有一定落差"來解決。
你有看後半段新聞嗎?

有平台可專案

預估明後年就會有新藥通過人體試驗上市




piyo1224 wrote:
你有看後半段新聞嗎?...(恕刪)


你有看清楚重點嗎?重點在於中國法規和國際規範有落差,和台灣法規也有落差。簽約若不考慮此點,形同簽訂不平等條約。更何況通過人體試驗並不等同上市,更不等同大陸醫院可以向你購藥!

法規落差的問題在哪裡?看看遊戲業的問題:
台灣開發出來的遊戲,到大陸取得版號(你看,又一個不公平之處,大陸遊戲來台灣發行可不需要主管單位審核後才能放行),審批期可以縮短到兩個月。但是,陸方可沒有答應你兩個月後會拿到版號喔。所謂的審批完成,也包含退件,要求你需要修改部分遊戲內容後重新送審。

中國的東西來台灣不用審,台灣的東西到中國卻是要審,審又不一定會過,到底哪個白癡會同意這種條款?

cpkjacky wrote:
中國的東西來台灣不用審...(恕刪)


大陸生產的藥品,進入台灣銷售,不用審核?

白癡才會這樣吧!
人家都說上市了

法令不同就是不平等條約

那樣都不用簽了

大陸來台都不用審

這你也說的出來。又是懶人包嗎?

oyak wrote:
大陸生產的藥品,進入台灣銷售,不用審核?
白癡才會這樣吧!


文章看清楚,是遊戲進台灣不用審!我何時說過藥品不用審?我們是民眾,千萬別跟官員一樣,搞不清楚狀況。
藥品當然要審,哪個國家不審?但審核所用法規的條件限制兩邊要對等,就算不對等也不要差太多。

piyo1224 wrote:
人家都說上市了...(恕刪)


上市了嗎?
明明是人體試驗而已,你腦補了嗎?
robert_ren wrote:
就你這種的啊明擺著虎...(恕刪)


原話奉還。
另外請教,別人發言的文章都不看清楚的又是哪一種?
看不懂或懶得看,就誣指為懶人包,又是哪一種?
說理說不過,就打混仗的,又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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