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1271n wrote:請你不要污衊美國警察...(恕刪) 請你也不要亂講話,你說的情況是如果抗議群眾是在他們可以合法遊行的地方被打警察才有責任。而且,手無寸鐵不是衡量有無執法過當的標準,"有無挑釁情事"才是。
hn1271n wrote:請你不要污衊美國警察美國警察如果用警棍毆打躺在地上沒有武器的民眾的頭部,那個美國警察會有刑事和民事責任的 你這話有誤導美國警察打的若是霸佔公署不聽勸離開+哭天喊地的暴民,就算這人已經躺在地上耍賴警察還是不會有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
hn1271n wrote:請你不要污衊美國警察美國警察如果用警棍毆打躺在地上沒有武器的民眾的頭部,那個美國警察會有刑事和民事責任的 你確定嗎?那這樣好了,我出機票錢,還有車馬費請你去美國,手無寸鐵的,進入美國的國會議場(要比照台灣喔,不是在美國的開放民眾參觀的空間,而是議員正式開會的會場)然後躺在裡面如果你能辦到,除了旅費外,我再給你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