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該解散國會的時刻到了

1、國會功能已失
2、嚴重意見分歧

就讓立委重新選舉,讓選票真正的民意來決定服貿的去留吧。
2014-03-31 8:15 發佈

sam1210 wrote:
1、國會功能已失2、...(恕刪)

我國總統只有"被動"解散國會的權力
要江宜樺被不信任案搞下台總統才能解散國會
現在的警察難為阿 太輕會被說成置之不理 太重又被說執法過當 X的,是誰發明執法過當四個字的 真該出來打屁股

艾力克達 wrote:
我國總統只有"被動"...(恕刪)


倒閣已提過案沒過

依法一年內不得再提
學生提的贊成或反對服貿應由立委自行決定,不能用黨紀約束,也跟我們說了,立委並不是代議士,他們不是從公眾來考量「要自行決定」,立委真的可以廢了, 而政黨也不能用黨紀來要求黨員來貫徹自己的理念,說真的.........政黨也可以解散了!!

而且學生說,總統施政都要先問過人民,也說明總統也不必選了,省的一天到晚政爭..

都是不錯的意見...

重點來了,以後誰來當家??? 林陳嗎? 憑什麼??
麻煩程序上面先弄懂吧...

sam1210 wrote:
1、國會功能已失2、...(恕刪)
立院龍頭會不同意喔~~~~~!

在一次~~恩~~~我可能上不了立院龍頭寶座!
利委們還沒賺飽 就又要撒錢 會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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