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8 9:03 發佈
chenkao66 wrote:
抗議活動那麼久,佔領...(恕刪)
所以假日去多吃點物資~ 補償一下心理的不爽~ 現在有便當~咖啡~ 天氣熱還有冰~ 這麼吸引人能不去嗎
chenkao66 wrote:
抗議活動那麼久,佔領...(恕刪)
問題是.
學生們有一大堆義務律師(顧立雄直接出馬), 在幫他們打官司.
他們不會讓學生賠償的.
而且義務律師們, 他們自己也不會賠的.
所以我也很想問.
學生不賠償,我可不可以不繳稅.
學生不賠償,我可不可以不繳稅.
學生不賠償,我可不可以不繳稅.
佔領 財政部各區 國稅局稽徵所....
消滅 萬惡的 中華民國 萬萬稅
呵呵...
chenkao66 wrote:
抗議活動那麼久,佔領...(恕刪)
平時立委的破壞,延宕空轉,浪費的公帑,百姓也都買單啦
學生不賠償,我可不可以不繳稅





他們要求立委們買單。
鏡頭轉到召開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委員會。
『我們也陪了他們10天啊....』(沈默不語)
『我應該會幫忙打掃吧....』
係低,我們偉大的失職立委大人也不想賠。OK。
一碼歸一碼,確實,立法院是受害者,還要你們自己負擔,很過份。
我們來算連帶的業務過失損失好了。
因為你們不好好審,所以才會有這次的學運。
所以所有的損失你說你們有沒有責任?有,理所當然。
所以你們要負責賠償全國人民的損失。
此外,當然還要追究你們失職的部分。除了以領的費用要追回之外。
依日計算處以重罰。最好能通通抓去關,不得易科罰金。
文末。
學生可以不用賠,立委不買單,我就不爽繳稅。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發表不同的聲音,是民主的表現,但隨之破壞公物,卻要全民買單??這就沒道理,不都說和平??哪裡和平??
公物被破壞,老百姓老是要被這種不樂之捐給影響??
台灣自從解嚴......多少的抗議示威活動......國民需默默承受這種不樂之捐已經太久......
難道在控訴暴力對待之下,是不是也得說明一下,這些公物是否由肇事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