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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民不服從的權威性看法

「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已是民主體制,
但是他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
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
那個抗議正當性的多寡,
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

這麼精采的話誰說的?























江宜樺
「抗議、暴力與民主政治」座談會
《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
12期,2005年3月,頁283
2014-03-27 21:51 發佈
阿祺3144 wrote:
「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已是民主體制,
但是他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
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
那個抗議正當性的多寡,
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

這麼精采的話誰說的?

江宜樺 「抗議、暴力與民主政治」座談會 《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12期,2005年3月,頁283


Quote:

(內文 江教授談到布斯的自然權利)
霍布斯主義主張
當發生個人與政治體制有抗爭時
個別的成員 可以退出這個政治社會
他會喪失政治自由 但仍保留自然權利
自然權利不需國家保障 而是基於自我保存
當任何人覺得自保都無法確保時 他絕對可以用暴力去反抗

Quote:

該座談會在討論楊儒門白米炸彈客事件 (2005.3.5 於 台大法學院)

主題在於 民主社會如果建立在法治社會上 那法治社會是否容許暴力行為?

--------------------------------------

所以你們現在想搞炸彈嗎?......(太陽餅炸彈客?)

阿祺3144 wrote:
令人不解的是

這裡怎麼這麼多論條計酬的政治公關(還是五毛黨)?我po的目的只是在回憶曾經有那麼一位另我認為值得交往的政治理論學者。

請問回文者認識江院長嗎?我認識!他還住過我家;再請問您的的專業領域是?我是美國一流大學社會科學(收過的台灣學生不多)博士,論文題目是台灣的產業發展(指導教授本來要推薦我去Rand,但因我返台心切也就放棄了),也有幾篇分析台灣對中投資的中英文論文。您認為您有資格來和我對話嗎?我看還早吧!多讀幾年書再看看!

一堆沒有競爭力卻總是說別人沒有競爭力學歷低下的魯蛇!


哇哈哈哈哈....
搞半天...標題"權威性看法"...原來閣下是指你自己是權威啊...
這在別樓已經有人po過了啦!

一樣回你,看清楚這段話的重點"沒有認真回應"...

請問,政府沒有回應過嗎?還是你們認為的"認真回應"是全盤接受要求?

如果是,那很抱歉,全世界沒有一個民主國家做的到.

而且,你們更忘了一件事,當你們拿這段話來用時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憑什麼你們自認是大多數?

阿祺3144 wrote:
「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已是民主體制,
但是他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
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恕刪)


請問,學生在佔領立法院之前,有認真的研究服冒,和立法委員,和政府交換過服冒的意見,有參加過任何一場公聽會,說明會?


你引用的這段話,是不是應該這樣看:「自稱自己是守護民主對團體,在沒有取得民意的基礎上,霸佔民意機關,要求全國只能服從他的條件,.....」。
我只想知道,明明是學生要求對話

而政府已經說了可以對話,全程公開

爲什麽學生又不對話了。
阿祺3144 wrote:
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恕刪)


裡面寫的是「正當性」
而並不是「合法性」
所以你可以選擇使用暴力
但也請面對法律
而不是突然都變成小峱峱的媽寶


希望江老師改版時改成「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那怕是去吃大便的抗議,」
那麼這樣一來就可以完全沒問題了!
他們說的沒錯 因為他們發現利益沒辦法自保 所以抗爭 但再往前上一句 他們應該先退出這個政治社會 我們現在就是要求這群人立刻離開 江院長說的很好
但是他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
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

學生們回應什麼算什麼體制呢?

聖堂教徒 wrote:
希望江老師改版時改成「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那怕是去吃大便的抗議,」
那麼這樣一來就可以完全沒問題了!


是該改版了
印象中,上回美牛時好像他們就已經有人吃過吧?...

不知道有沒有記錯哩...
原來他們吃....也是有理論基礎...不愧是....
是早就把法案送到立法院 結果法案卻在立法院躺半年

是認真回應學生 可是一直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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