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到底該哪時候辦?

我有個疑問!

到底是簽約前辦好呢?

還是簽約後再來辦好呢??
2014-03-27 16:04 發佈
有差嗎?

你可以問問現在那些200壯士、外面那些搖旗吶喊的,或是FB猛按讚的

幾個去參加了公聽會



你就算辦1000場,那些人還是不會去參加

但是他們還是會出來抗議




反正講話大聲就贏了
lin761301 wrote:
我有個疑問!

到底是簽約前辦好呢?

還是簽約後再來辦好呢??...(恕刪)

公聽會通常應在簽約前辦
但無法修改內容,不管是簽約前辦,還是簽約後再來辦,都只是說明會而已!
公聽會不公開或只是找自己人去開,這或許叫黑箱或程序不正義!

lin761301 wrote:
我有個疑問!

到底是簽約前辦好呢?

還是簽約後再來辦好呢??


應該要問的是
服貿這類案子 應該是辦公聽會 還是說明會
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guderian wrote:
有差嗎?你可以問問現...(恕刪)



公聽會的功能不是採納各方的意見!

簽死了在辦的意義在哪?

lin761301 wrote:
我有個疑問!到底是簽...(恕刪)


有腦子的人一定是簽約前辦公聽會,匯聚大家的意見、整合方向,再來談判
但我們的天才政府,少數人決定簽下後,就說不能改了!!

辦那20場公聽會確實讓業者表達看法,但問題是「不能改了!!」
完全是讓業者講心酸的....
這件事完全是獨斷獨行....政府自己覺得對就衝了

aowo wrote:
有腦子的人一定是簽約...(恕刪)


我可以瞭解你的意思
但有個步驟是很無奈的
當你跟自己的股東把合約商量好
你把合約帶去跟合作廠商要簽約
此時雙方會看內容然後雙方會在當下再進行研議或斡旋
直到雙方修訂好了就帶回公司
帶回公司之後你把合約書給股東看
這個時候你覺得股東可以變更合約內容嗎?
如果真的變更了就要雙方再互相確定一次內容是否都同意
而這個部分就是大家非常關注的一點
這不是只有我們才這樣的
aowo wrote:
辦那20場公聽會確實讓業者表達看法,但問題是「不能改了!!」...(恕刪)

讓我想起以前我們這地方居民抗爭爭取的一場已發包要開工被拖延的地方建設「公聽會」
說好是「公聽會」,結果主導的一位民代硬是表示是「說明會」
結果絕大多數居民反彈,原本沒出席的民代忽然現身好幾個跳出來支持居民
就這樣一面倒的又把「說明會形式」變成了「公聽會」
最後妥協做民調決定!

不能改的會不能叫公聽會,僅是說明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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