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outube.com/watch?v=iDS_XQFmHFQ&feature=player_embedded
我看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學生的訴求
4:30開始,裡面講得很完整
如果這是去美國談判TPP,美國絕對會強勢要求台灣開放美豬等農產品.也不會隨便讓步,雙方僵在談判桌上,可能長達8年以上.
2.請問簽約官員哪裡怠忽職所,喪權辱國呢? 協議談判,兩邊要互相攻防,最高境界是雙方互惠,實際上是有利有弊,有獲益也有犧牲.
3.談判過程必須透明化? 除了簽約後,兩黨有辦20場公聽會外,聽電視上民代和產業相關人員的陳述,簽約前,也辦了140~200場說明會,徵詢各相關產業意見.但因為是秘密談判,沒有明確告知所有人說明會是有關服貿協定,有些產業代表接到通知後,並未到場.有些則有到場表達意見. 也因為是秘密談判,避免底牌外洩,未能讓立委參加直接談判. 去年和新加坡紐西蘭也採秘密進行的方式,再由立院審查通過.
4.政院對於逐調審查的看法,現在是開放的.但貿易談判是經雙邊代表討價還價後的結果,簽約後,單邊若不滿意其中一條,可能得全部退回重談.
就像去costco買水果禮盒,每盒都事先秤重挑選過才包裝好,裡面有大有小,你不能把別盒大顆的挑來換掉小的.你不喜歡其中一顆,你可整盒不買,但很難拆開單獨更換,專挑軟柿子吃.
協議前就要事先徵詢各相關產業利弊得失,完簽後,部分協議不滿意,很難單獨修改,下場可能得違約全盤退回重談.
所以服貿設有「單方終止」條款,協議第十七條規定,實施三年後,台灣可以單方面隨時修改或撤銷任何項目.
立院審查過程中,不管是對第一條不滿意,或是對最後一條想修改,都可能得把所有條約退回重談.
好比說是俄羅斯輪盤裡的左輪手槍,不管子彈是裝在第一發還是裝在第六發,只要其中有一發子彈,遊戲者按下六次板機的結果,都是Game over.
有些人表面上想要逐發慢慢擊發,其實打從心底就不想玩,條文公佈的九個月的時間,辦了公聽會和立院委員會實質審查,都刻意在拖延杯葛,大家可看到前兩個禮拜的新聞畫面,每次都是那票人罷佔主席台,搶走麥克風,不願實質審查.雙方大批人馬打打鬧鬧,一事無成的空轉,哪來逐條審查?
另一邊火大,可能心想反正六發子彈,單發和連續擊發的結果是一樣的,不是全盤退回,就是全文通過.又被那票人連續兩個禮拜鬧場,心一橫,乾脆改採6發連發方式,包裹表決.讓那票人抓到藉題發揮的抗爭把柄.
其實那票人也明知這協議有利於台灣,是大陸讓利,但為了某些盤算,絕不能讓它過.
就像之前ECFA時,有些人全省串連大遊行抗議反對.等簽好後,該執政縣市馬上率團登陸,搶商機,並明確表達,不會公投廢除ECFA.會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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