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9894756 wrote:各家媒體都要看過一次...(恕刪) 人的精力有限啦,而且第四台的新聞看多了會焦慮,可能兩到三台間不自主的一直切換可能會看的順序是1.從三立看到民視,再看回三立,民視還是2.中視->中天->TVBS->中視->中天…這樣結果是不同的
468111 wrote:不對吧,警察是在執法...(恕刪) 跟據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09號判例意旨,若行為人於行為之際,手持木棍等工具向被害人頭部猛擊時,主觀上即有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之故意。下次有人拿木棍敲頭的時候,就是有殺人嫌疑.對方就算是警察也一樣.懂嗎?這叫執法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