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用大學生這個保護色 滿十八就具有刑事責任


暴動內亂罪
妨礙公務罪
妨礙秩序罪
毀損公物罪
毀損文書罪
妨礙秘密罪
公共危險罪
恐嚇公眾罪(若不退福懋,所有流的血都要算在馬頭上)
重傷害罪
族繁不及備載

別再用大學生這個保護色
滿十八就具有刑事責任
2014-03-24 10:58 發佈
你覺得一定要滿18歲才會有刑事責任嗎?
而且跟是不是大學生身份一點關係也沒有!
真的看不懂標題是什麼?
完全同意,

不管士農工商,亦或是販夫走卒,

雖然每個人都有他的身分,

但在法律前面,的確都是平等.
在座各位曾經都是學生
學生只是一個過程
沒什麼偉大到可以自我膨脹的
感覺在看 綜藝節目 '大學生了沒" 街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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