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法採許可制 大法官認定違憲

針對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違憲爭議,司法院大法官今做出解釋,將宣告集遊法中關於戶外集會遊行須採「許可制」的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及保障集會自由意旨,應於解釋公布一年內失效..........

全文

未來街頭運動會越來越多了~~
執政者皮要繃緊一點了~~
社會動盪開始了
2014-03-21 11:12 發佈
vicer4612 wrote:
針對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恕刪)

大法官是對的

vicer4612 wrote:
針對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恕刪)



所以立法院可以開發成露營區!

vicer4612 wrote:
針對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恕刪)


19世紀,20世紀初.整個世界都是動盪不安.21世紀也不例外..台灣人習慣安逸與世無爭的生活.

西元2千年泡沫後去槓桿都已經10幾年了.現在才喊動盪要開始...其實動盪早就開始了,只是現在火慢慢燒到東亞來而已

絕情谷底有情人 wrote:
等等

為什麼要這麼匆促公佈

為什麼我都不知道有這件事

黑箱作業???

大法官有幾人? 有18人嗎?

18人就決定台灣的未來?0分




絕情谷底有情人 wrote:
有沒有訴諸民意

要求退回 重新談判.(恕刪)


哈哈哈哈

太好笑了


絕情谷底有情人 wrote:
15人15人就決定台...(恕刪)



vicer4612 wrote:
針對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恕刪)


那為什麼跟一些朋友一起騎車,就被說是飆車被逮捕...
vicer4612 wrote:
針對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恕刪)


老實說.....自由亂報的報導我都嚴重存疑,常常都馬是畫虎爛

還是先看看大法官解釋文在哪裡比較好
集遊法是當權者的老二

當權時愛不釋手

沒當權時恨不得切掉她

甚麼黨都一樣啦~沒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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