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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警包庇賭場判無罪

我老婆初來台灣時,看到街上很多家店面掛上【越南情緣】之類大看板,
她一直很好奇,很想進去看,我當然阻止她,她問為什麼?我說那都是色情行業。
她又問:「為什麼色情行業能這樣大喇喇地掛上看板經營,警察都不管嗎?」

我無言以對。

看了這個判決以後,有更深的感悟,
有金錢交易,沒關係,只是借貸而已嗎!
有進出賭場,沒關係,你又沒證明他有賭博!
況且取締賭場又不是他主管的業務!只是愛賭博而已!
行政罰一罰就好。

雖然,我不是讀法的,我知道所謂推定無罪,罪刑法定主義,證據力的問題,
我也不是什麼亂世用重刑的支持者,也不太支持死刑。

但這樣的判決,真的是有意義的嗎?

之前我也參與討論做CPR有沒有可能犯法,
結論是雖然有法律保障,但仍不能完全排除犯法的可能。

所以,救人的人有可能比警察「借錢」給賭博業者還可惡?
所以,法律只是為了嚇唬我們這些善良不太懂法律的老百姓?
並不是把社會導向到一個良好的方向?

法律當然不能侵犯人權,但若是少了正義,這個法律倒底想成就什麼?
2014-02-28 13:35 發佈
法官認為證據不足能怎麼辦? 反正才一審, 檢方還可以上訴. 另外, 什麼是CPR?

這就是一個很明顯的記者標題殺人的例子,


標題:許瑞山官警 包庇賭場判無罪
你會認為判決不公


如果換個標題:許瑞山官警借錢給友人,其友人拿居然這錢去當賭場資金,官警判無罪"
你還會覺得判決不公嗎?

同樣事件,不同標題,讀者就會有不同的看法...

THE666 wrote:
這就是一個很明顯的記...(恕刪)


我在想

這麼好的友人隨便借幾百萬

而且你自己都是高階警察了

都不懂避嫌嗎?



pk-king- wrote:
這麼好的友人隨便借幾百萬...(恕刪)


這案子沒看判決書 我是不知道實際是怎樣 ,


不過借錢給友人投資被賠光 或是更慘幫友人作保人到頭來被銀行追債

這種事我倒是聽說過不少咧 !!

THE666 wrote:
這就是一個很明顯的記...(恕刪)



我也不認為這些警官所做所為是對的,
但是包庇賭場和出入不正當場所、社交複雜是不一樣的,
或許這些官警真的有包庇賭場,
但是如果檢察官查不到切確的證據,
那是檢察官和警方失職,
責任並不在法官。

一個人身上帶著毒,
並不代表他販毒,
帶著刀去銀行,
並不代表他要去搶銀行,
如果我們都從寬解釋,
那台灣的司法就倒退40、50年了。

更重要的是,
我們不能在被這種無良的媒體所操控了,
一個標題就可以判人家生死,
這樣下去,
乾脆由媒體來判刑,
何須法院?

piwu0531 wrote:
這案子沒看判決書 我...(恕刪)


樓上已說的,我就不在重覆了。

高階警官真有那麼容易被倒,
那我還擔心他們的辦案能力呢!

留這篇,是呼應我前面說的那個色情行業的例子,
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那些都是經營色情行業,
但是,我們卻都無可奈何!這是法律要的結果嗎?

KJI01 wrote:
高階警官真有那麼容易被倒,
那我還擔心他們的辦案能力呢!...(恕刪)


是這樣講沒錯啦 ~

警官本來就是應該要比一般人優秀 聰明的才對呀 !



但你認為拿這理由能說服法官嗎 ??

patrick753 wrote:
我也不認為這些警官所...(恕刪)


嗯!您的論點沒錯

但我還是希望

以違反警政風氣拔個幾階

Aznsilvrboy wrote:
法官認為證據不足能怎麼辦? 反正才一審, 檢方還可以上訴. 另外, 什麼是CPR?...(恕刪)


CPR 指的是心肺復甦術,我之前有討論過對陌生人實施 CPR 有沒有可能有被告的風險。
現在是有法律明文保障,但是看了某一個颱風天去救人,結果小艇翻覆結果被告的判例,
我在懷疑,我有沒有可能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小心犯了罪。
這是題外話,其他人,不用在此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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