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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包課稅

天啊!我上淘寶網買東西都是自用!有新聞寫說不要固定同個賣家就沒事⋯是真的嗎?
那國內網購也要課稅囉?到底是怎樣?有看沒懂!而且我幾乎一個月網購一次~平民百姓何來逃稅之說呢?
2014-02-12 20:11 發佈

龜龜柔 wrote:
天啊!我上淘寶網買東...(恕刪)


你沒有交5%的營業稅,or sales tax, (對不起我對稅名詞不熟)
龜龜柔 wrote:
那國內網購也要課稅囉?...(恕刪)


在國內網路銷售,只要是有營業登記且有使用統一發票的商家,販售的商品都需要繳5%的營業稅。

淘寶網因係屬非國內,無法受到國稅局管轄,所以課稅的問題就產生了。


========================================================================
更正:
營業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淘寶網未受國內管轄範圍,無法開立發票,故國稅局收不到5%營業稅,問題因應而生。

那買淘寶怎麼拿發票?
那單純從國外寄物品給國內家人
也是要$$稅嘍?

mcu_master wrote:
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這5%的營業稅,本來就是最終端消費者要繳納的,商家只是代收而已!!!


這個有點怪怪的吧

明明是商家要繳納的 , 消費者只是被轉嫁的才對吧!!

我記得的是這個樣子
ice.bee wrote:
這個有點怪怪的吧

明明是商家要繳納的 , 消費者只是被轉嫁的才對吧!!

我記得的是這個樣子...(恕刪)


原本意旨是這樣沒錯。

但實務上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所以營業稅其實可以稱為消費稅...

感謝ice.bee大指正,並更文於原樓。


龜龜柔 wrote:
那買淘寶怎麼拿發票?
那單純從國外寄物品給國內家人
也是要$$稅嘍?


就是因為淘寶無法受到國稅局管轄,所以沒發票可開,沒發票就沒人繳5%營業稅,所以問題就來了!

單純從國外寄物品給國內家人,非屬消費行為,故無稅法問題。

營業稅法第一條
(課稅範圍)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 稅

你向國外買東西,屬於進口貨物,要課5%營業稅,目前進口貨物的營業稅在報關時由海關代徵,
目前基於簡化作業,價值在三千元以下的郵包免徵營業稅。

因此,很多人藉郵包方式分多次寄送以規避營業稅。-->國稅局打算改成一個月只能兩次,超過要繳稅。

注意,營業稅法並不是自用就不用課稅,你自己賣電器,自己拿回家用,也是要開發票繳稅,叫做視同銷售。



哦~我了解了^_^~
那不就以後去夜市買小吃也可以拿發票了
謝謝各位指教

龜龜柔 wrote:
哦~我了解了^_^~...(恕刪)

進口貨物歸進口貨物
小吃歸小吃
根本就兩口事

講A幹嘛還要扯到BCD?有必要這樣牽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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