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柔 wrote:那國內網購也要課稅囉?...(恕刪) 在國內網路銷售,只要是有營業登記且有使用統一發票的商家,販售的商品都需要繳5%的營業稅。淘寶網因係屬非國內,無法受到國稅局管轄,所以課稅的問題就產生了。========================================================================更正:營業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淘寶網未受國內管轄範圍,無法開立發票,故國稅局收不到5%營業稅,問題因應而生。
mcu_master wrote: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這5%的營業稅,本來就是最終端消費者要繳納的,商家只是代收而已!!! 這個有點怪怪的吧明明是商家要繳納的 , 消費者只是被轉嫁的才對吧!!我記得的是這個樣子
ice.bee wrote:這個有點怪怪的吧明明是商家要繳納的 , 消費者只是被轉嫁的才對吧!!我記得的是這個樣子...(恕刪) 原本意旨是這樣沒錯。但實務上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所以營業稅其實可以稱為消費稅...感謝ice.bee大指正,並更文於原樓。
龜龜柔 wrote:那買淘寶怎麼拿發票?那單純從國外寄物品給國內家人也是要$$稅嘍? 就是因為淘寶無法受到國稅局管轄,所以沒發票可開,沒發票就沒人繳5%營業稅,所以問題就來了!單純從國外寄物品給國內家人,非屬消費行為,故無稅法問題。
營業稅法第一條(課稅範圍)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 稅你向國外買東西,屬於進口貨物,要課5%營業稅,目前進口貨物的營業稅在報關時由海關代徵,目前基於簡化作業,價值在三千元以下的郵包免徵營業稅。因此,很多人藉郵包方式分多次寄送以規避營業稅。-->國稅局打算改成一個月只能兩次,超過要繳稅。注意,營業稅法並不是自用就不用課稅,你自己賣電器,自己拿回家用,也是要開發票繳稅,叫做視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