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mingtao wrote:台灣的民法也是延用國...(恕刪) 台灣的民法是沿用大陸法系的民法,與英美法系不同。第一次聽到台灣民法是沿用國際慣例法(?)。今天就算用台灣民法也是要提出訴訟人依據哪一法條法去告;所以再"請教"一次,該公司可依據哪一條國際法來告台灣政府呢?這討論版,大家可以提自己的意見,有人提他喝可樂長大的,沒有可樂不行,姑且不論這樣的人多或少,那也是依據個人主觀經驗真性情的意見,我尊重他。而如果你擔心台灣會因此捲入國際官司被告要賠錢,那可以問問看,大家討論,如果版上有熟悉相關國際法的專家可提供看法那就更好了。我比較無法接受的是說得很嚴重,但是又沒有依據的說法,所以我會想知道你的論點從何而來。如果真的有相關法條,可口可樂公司可以對台灣政府採取法律行動,那大家可以一方面長知識之外,也可以討論那我們政府要如何面對或自保。這樣子的討論會比空泛的個人臆測來得有意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