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各行各業的年終又開始吵了,吵的是為什麼你可以領這麼多?領多的人要減少,新聞又很喜歡報導這種人,昨天還好有看到一台新聞訪問民眾年終,有一銀行小姐回答比較大間的銀行基本上都是四個月,也有訪問到餐飲業大概兩個月,所以公務員1.5~2.5也不算高吧。
先定義何謂年終,是指年底所發的獎金還是全年度扣除本薪*12的月的獎金,以目前被罵的國營事業及公家單位,都是後者,全年度薪資扣除12個月本薪。
但大多數新聞報出來都是為什麼公務員、國營事業等員工可以領那麼多,要檢討減薪,要比請用規模相當的公司相比,也請想想公家單位跟國營事業都是考試進去,門是敞開。
如果大家都要均貧,那何必念書,何必在學生時那麼認真,反正出來之後薪水都一樣,一直吵得減薪然後才又在罵政府薪資退步,生活不易,為什麼不反過來要求福利變好。
想想韓國、新加坡所得都比台灣高了,據說以前薪資比台灣少的,這我無法求證,只是轉述。
我想應該會有很多大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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