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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不甘願還是告了

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提告。」,幾天後....
是要展現捍衛公權力呢? 還是教大家什麼叫說話不算話?
2013-10-02 4:15 發佈

LanciaDelta wrote:
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提告。」,幾天後....
是要展現捍衛公權力呢? 還是教大家什麼叫說話不算話?


頭被鞋子砸到跟公權力有什麼關係?


某部電影說,你不知道在這個社會上有身分地位的人都是說話不算話的嗎!
領導人說話不算話成榜樣
結果底下所有的人,也都說話不算話
說一套,做一套,就是現在政府的SOP

現在變成謊言的世界了

LanciaDelta wrote:
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恕刪)


不甘願是因為這原因嗎?






如果他所謂體諒是當場不知是誰丟,以為是張家人或是大埔清拆戶丟的,去告他們一定會被罵

後來發現原來不是,丟鞋的學生變成英雄,還到處張揚,這口氣誰也吞不下,提告是剛好而已

過期無效 wrote:
如果他所謂體諒是當場...(恕刪)


這種惡質的學生英雄文化,應該用法律遏止
讓心存僥倖的人知道
即便你有自由表達訴求和抗爭,也是要維護別人的安全
絕不是這種灑狗血式的行為
陳為廷不是事後還說啥"不差這條官司""希望劉政鴻不要這麼小孩子氣,反反復復"

怎麼真的被告了又開始玩說話不算話?你愛演悲劇英雄就演好,不要怕嘛,將來還要出來選議員的人才咧

LanciaDelta wrote:
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恕刪)


不告的話~~
那土皇帝怎麼在苗栗混下去呢~~

LanciaDelta wrote:
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恕刪)


陳都求人別孩子氣的不告他了!那能不告嗎?

反正陳也不甩法院,被不被告有差嗎?

這世代,連丟鞋咖都會變英雄------
欲強國先治貪 欲安民先治水
這個事件教了大家
「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這句話完全是屁話
只是用來嚇唬人的
法律追究的權力一直都在
不會因為一兩句話而改變
就算今天他口頭上放棄了
只要沒有律師白紙黑字寫下來或談和解
他說一百次放棄也還是可以提告
小弟弟 人心險惡啊!
要記住這寶貴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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