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iaDelta wrote:幾天前「能體諒,不會提告。」,幾天後....是要展現捍衛公權力呢? 還是教大家什麼叫說話不算話? 頭被鞋子砸到跟公權力有什麼關係?某部電影說,你不知道在這個社會上有身分地位的人都是說話不算話的嗎!
這個事件教了大家「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這句話完全是屁話只是用來嚇唬人的法律追究的權力一直都在不會因為一兩句話而改變就算今天他口頭上放棄了只要沒有律師白紙黑字寫下來或談和解他說一百次放棄也還是可以提告小弟弟 人心險惡啊!要記住這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