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黃色小鴨應該是很多小朋友都有的玩具嬰幼兒用品還有一個廠牌就直接是用黃色小鴨做名稱還有電子溫度計,也有是以黃色小鴨做為造型的以上這些商品,已經存在很久而目前正夯的黃色巨鴨,可以說是,把黃色小鴨給巨大化然後全世界巡迴,稱之為正版但不瞭解的是,明明就是存在很久的東西只因為巨大化,就擁有版權嗎?這版權,是指巨大化的小鴨,還是所有的小鴨?那之前那些小鴨,有侵權的問題嗎?
shadowjon wrote:想請問,黃色小鴨應該...(恕刪) 那應該是藝術 ,不過 只把東西放大也能算藝術嗎 ??florentijn hofmanwiki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C%97%E6%B4%9B%E4%BC%A6%E6%B3%B0%E5%9B%A0%C2%B7%E9%9C%8D%E5%A4%AB%E6%9B%BC看來這傢伙好像最喜歡放大東西 ,如果 不是小鴨 而且 巨人 .或鐵金鋼 . 該多好阿..偏偏是隻 小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