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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發現,各縣市人事費總計達四千七百一十六億餘元,佔各縣市自籌財源四千兩百五十二億餘元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等於各縣市自籌財源不足以應付人事費,其中澎湖縣人事費竟是自有財源的五點二倍,居所有縣市之首,台東縣的四點五倍次之、嘉義縣的三點三倍第三。澎湖縣在短短兩年間從四倍增加到五點二倍,顯示人事費有惡化趨勢。
審計部指大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負擔居高不下,自籌財源不足以支應人事費支出,施政所需經費都需仰賴中央,地方政府開拓財源能力與成效不彰,亟待改善。
感覺透支都是因為人事費用
人事費該如何精簡呢
kyle1267k wrote:
審計部指大多地方政府人事費用負擔居高不下,自籌財源不足以支應人事費支出,施政所需經費都需仰賴中央,地方政府開拓財源能力與成效不彰,亟待改善。
感覺透支都是因為人事費用
人事費該如何精簡呢...(恕刪)
地方自己的錢拿去辦活動放煙火,拿去做看得到的浮誇建設
人事費用這種吃力不討好只會被罵的費用,當然是中央的責任
縣長出來下跪痛哭控訴中央不負責,然後就有錢麥克麥克了
幹嘛要精簡做壞人,當然是做人情越多越好啦
反正出包是中央扛責任,傻子才去精簡....
玩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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