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可以討論這麼久
為什麼警察執情被開槍打死 犯人還不用被判死刑
法官說有教化空間 這一點 為什麼吵不起來?
雖然警察界敗類也很多
但是認真的好警察也很多
警察執情被開槍打死 我覺得這一點很嚴重
犯人竟然還不用被判死刑 這不是很誇張嗎?
kkmobil01 wrote:
因為二案要被說嘴的對向不同呀
警察這案,是法官和壞人
洪案是國軍(及政府)
二案可以發揮的空間不同
(連顧大律師都會出馬的案,您說大不大)
當然一個熱一個冷
偏偏人們不知執法人員(警察)才是與大眾生活中最直接關係
輕判就是縱容!
個人看法
洪案雖是某程度上要給洪員處份
處份程序上並無不妥,被抓到小辮子
但不免夾帶與他人過節屬私人部份
但沒想到被操掛了....這是眾人始料未及....
有錯...但意外程份我認為是多的那部份
但怪的是..."過度喧染"
我個人認為以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國家安全".
但警察這部份
民眾後知後覺(應該是媒體不感興趣.畢竟媒體也是不怎喜歡警察)
是最直接關係到我們生命財產安全的人
反倒是最直接與我相關的人不去關心不去重視?
這不是縱容犯罪不然是甚?
假設....
一個人在路上被歹徒持槍搶劫
巡警看到了...你覺得警察會管嗎?
我可以跟你說
如果我是那巡警...我絕對不會
搞不好我掛了...他才關沒幾年又假釋出來...
我何必呢?誰無父母....誰無家庭....
你被搶...就算你被歹徒殺死了...又關我何事?你又不是我的誰?
今天最與你我相關的人民保母你不去重視他關心他...
縱容罪犯就是影響執法前線的公權力也影響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反正台灣殺1~2個人不會判死.....
但保佑不要是歹徒下手那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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