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8/3 萬人送洪仲丘
寫下歷史的一刻
讓我震驚
(請原諒我用震驚,其實我是 nobody)
原本我以為在起訴書公佈後應該不會有太多的人
事實證明我錯了
從FB看到有網友要專程從南部北上當天來回
還自掏腰包請人專程的印製兩件白T
這是什麼情形啊
當天傍晚看了一下新聞
被爆增的人群完全驚嚇到
1985聯盟何德何能
能夠帶動如此多的人上街頭
為公民正義發聲
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議題
以往的街頭活動
都是由政黨動員
這次的活動的發起人
對我來說
是突然冒出來的
(請原諒我不常看電視新聞)
以一個甫成立的團體
卻可以辦場以往政黨強力動員都無法完成的壯舉
其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才是真的值得深思的
從照片以及新聞上看到的參與人群
絕大部份都是年輕人
不借助新聞媒體而能有這麼多人響應
我看到的是
台灣的社會
公民的力量
正在堀起
不管你同意仰或者不同意
改變已經發生了
而且影響深遠
最後
我想說的是
對某些不同意見的人來說
儘管震撼很深很重
我個人是建議你們還是要接受
看了近兩日的論壇發言
我想說的是
當天站出去的人或許不到20萬人
好吧
就當成不到10萬人好了
(人數如何,本來就不易計算只能估算)
在你們想盡辦法想要替這個活動帶上政治色彩時
你們可能就已經處在輸的一方了
社會大眾在經歷了10多年的媒體或某些人的刻意引導後
絕大部份都已經有獨立的思辨能力了
他們不說話
並不代表他們不關心
當你們試圖去抹殺他們的努力的同時
你們也同時在失去更多的民心
非常有可能的是
這次沒有站出來的人遠比站出來的人多
不認同活動的朋友
想一想吧....
tws521 wrote:
關於8/3 萬人送洪...
在你們想盡辦法想要替這個活動帶上政治色彩時
你們可能就已經處在輸的一方了
....
絕大部份都已經有獨立的思辨能力了
...(恕刪)
原來 "人多就是對的"嗎...
媽媽嘴一案.. 活生生的例子...
人多的一方 到現在都沒有人出來道歉...
"絕大部份都已經有獨立的思辨能力了" 這句話 我個人看在本案的群眾運動
真的不適用...
不過我個人 不會先入為主 正反方 會 有政治色彩影響
個人只覺得 以前軍方死傷案件不與評論...
但是洪案 剛好還有關心...
此次 真的 "人多的那一方" 要看看 起訴書內容 再以 人性常理 推論是否正確...
雖沒有百分百 對...但至少 大至過程 確實有交代清楚...
涉案長官們 沒有重罪及起訴條文不正確...
這是 法律制度 問題... 不是軍方 抓小放大的問題... 請鄉民一件一件事搞清楚...
a. 如果一般 警察機官.. 基層員警 刑求 人犯致死...
難道你都要將 高階主管 設定為 共犯 須要 負殺人之責嗎...
b. 又或者 一個高階警官,抓到一個偷竊犯,交由主管警局辦理
結果,,主管警局的員警 不小心刑求 把人員操死 ..
你又要告這位 送交人的高階警官 也要負全責嗎...
c. 送關禁閉 == 送死 ,, 送交警局辦理 == 送死
上面兩個 都是沒關係的... 鄉民硬要認為有關係 就是 非理性 的抗爭...
上述幾點主要說明 長官的行為 與 死者死因 須要有直接關係才能定罪
這是法律制度所訂 而且也是合理的.. 想要有關係 那就修法阿..
譬如連坐法...這樣就符合 無理的鄉民所期待了...
最好 014 案適用連坐法 ..也把 總統 副總統 院長 全部抓去法辦...
不過 這就牽扯 立法委員的 個人利益了... 所以...大家還看不懂 案件的真相...
及 罰罪的 源頭 嗎
我更擔心的是 涉案人員 如非重罪..但因 群眾所指..造成誤判...
屆時 冤獄 賠償時...這些 群眾 是不是 出來賠阿.. 媒體、名嘴、公民1985 也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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