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為期一個月的新聞...如同台灣數年來的一個縮影(之感想)

前提----洪案為期一個月的新聞

新聞媒體持續關注,要說炒作也罷!我感覺台灣新聞真的算自由了

不管媒體有沒有所本,但是至少他代表了不少的民意

被報導的相關人士也都可以依法提告不是嗎?!

被害家屬要求的是:真相,懲罰元兇..(很難嗎?不..這以台灣目前來說非常難,前車之鑑太多了..)

用一個月的新聞把台灣數年來的人文、熱情、社會、軍方的一個縮影看完,

是這段期間的新聞給我的感想

所以我介紹給我的外國朋友,想認識台灣人看這個月的新聞就可以了解了
2013-08-04 9:59 發佈

eric455 wrote:
前提----洪案為期..被報導的相關人士也都可以依法提告不是嗎?!.(恕刪)


就算真的是無罪

熱鍋上澆油
你想勒??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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