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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死因 法醫鑑定是他為

洪仲丘死因 法醫鑑定是他為
中央社 – 2013年7月26日 下午7:27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6日電)陸軍下士洪仲丘解剖鑑定報告今天出爐,法醫石台平認為死因是「他為」,並非軍方認定的「意外」。家屬則尊重法醫的報告。

洪仲丘的父母及姊姊洪慈庸下午在律師顧立雄陪同下,前往軍檢署中部檢察官辦公室瞭解洪仲丘的解剖鑑定報告。

家屬表達尊重法醫的報告。洪慈庸說,石台平在鑑定報告上寫的死因,洪仲丘是因操練過度,造成嚴重中暑導致器官的衰竭,死因是「他為」,跟之前軍方所開立臨時死亡證明上所寫的「意外」不同。

洪慈庸指出,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洪仲丘是受到不當的操練過程,以及陸軍542旅明知弟弟是不適合送到禁閉室的,因此送進去禁閉室前段的人為過失相當明顯。

洪家委任辯護律師顧立雄說,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今天沒有看到全部的證卷,只有看到死因鑑定報告,律師也向軍檢表達洪仲丘死亡的原因及過程,希望法醫能就專業部分進一步說明。
2013-07-26 22:26 發佈

AI.3 wrote:
洪仲丘死因 法醫鑑定...(恕刪)


不知有何不同???

意外 和 他為???

不都是陳奕勳操的!!!!

除了字面上不同外 還有哪裡不同

刑度不同嗎?? 還是.....



誰能告訴我....
AI.3 wrote:
洪仲丘死因 法醫鑑定...(恕刪)

他為…不就是開予體檢證明的813醫院

體檢過了->關禁閉

所以醫師謀殺?
羅賓溫度拉 wrote:
不知有何不同???
意外 和 他

他殺 跟 他為 一樣不一樣??

他人為之

他人的行為導致死亡

這行為是無知或蓄意為之 非意外
應該是 比例原則 問題,

直接操練的那一支打手 最有罪,

至於 有沒有共犯結構, 刻意 造就這一事件,
要看證據囉

羅賓溫度拉 wrote:
不知有何不同???意...(恕刪)



你常叫別人去讀書,

你自已快去讀,只要讀國中程度的就可以知道意外跟他為的差異了。
kevinwu6778 wrote:
你常叫別人去讀書,
...(恕刪)


國防布 工讀生心中

意外與他為是沒有差別的

->這些人心中,一直存在著國軍長久以來

部隊死個人是很正常的(是因為國軍很多軍士官認為操練比人命重要)

而且操練還不限於合理訓練,甚至不合理的磨練

------

相對於今日洪仲丘事件

甚至連不合理的磨練都搆不到邊

事件主因在於 國軍部分不肖軍士官

仗著自己在部隊中的權勢

對洪仲丘施以比不合理的磨練更過分的操練導致

------

個人想法:

今天如果這次洪仲丘的犧牲,沒喚醒國防部及國軍根除部隊中不肖軍士官,

利用權勢脅迫及執行違反人權之事

我們這些做父母的,哪敢再將子女交給國軍




kevinwu6778 wrote:
你常叫別人去讀書,你...(恕刪)


所以說 有什麼不同??? 你知道在來吐槽 不知道 更顯無知????

好吧 哪個告訴我 是他為意外 還是他為蓄意..


因為 這句跟意外 根本是可以並存 或不並存的..

我覺得法醫寫這個跟之前的 意外 根本就是名詞不同 混淆視聽而已..

不然呢 你說的出所以然嗎...



你的高見是 沒有 就是無知 趕快去念書吧!!!!

AI.3 wrote:
洪仲丘死因 法醫鑑定...(恕刪)


順應時勢......

羅賓溫度拉 wrote:
所以說 有什麼不同...(恕刪)


連他為跟意外都分不出來的人,還敢叫人多去讀書?

法界人士表示,有外力介入導致死亡,還有故意或過失的可能性,例如洪仲丘案,洪的身體沒有明顯外傷,死因是中暑,「他為」就是指有人故意或過失「過度操練」、「過度體罰」、「延遲施救」、「凌虐」等,這個過程就需要軍檢蒐集其他佐證進一步證實。

這是法界人士講的,你總該信服了吧,難不成你書讀的比法界人士還多嗎?

還罵人無知?你家教不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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