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5章38-43節,「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
鄰居有位民國7X年在馬祖南竿當兵的大哥就有講過當年軍中與人結怨,差點睡夢中被人拿鏟子幹掉的經過後來那人就被調走了,他說若當年真的被人幹掉他家人收到的只會是八萬塊加一罐骨灰及語焉不詳的意外死亡通知.....真相不會有人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