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一顆腦 wrote:國賠是用納稅人的錢賠...(恕刪) 本來就是,而且這些人根本不該再繼續待在軍中當官,而且當官跟退休所有福利應該全部拿掉成為階下囚,負起該負得責任,冤有頭債有主,沒有真正的處罰,只是空談軍中亂象,沒有嚇阻作用。
dkandy50 wrote:國防部長辭職跟相關人員懲處對一條人命意義在哪? 意義在於乎弄老百姓~~水母連這自己國內事情都搞不定了,之前的菲律賓事件怎要求人家給真相!感覺上國防部真的還想要隱瞞,這麼多天了,到現在還查不出一朵花~
yhcheng wrote:國賠應該叫他們賠!!...(恕刪) 我們的國賠制度是國家代位責任,意思是一律先由國家出面賠給受害者,然後看是誰該負責,國家會去找加害者要錢的,而且國家有專門的討債公司-行政執行處,看是要扣薪水、扣財產、拍賣動產不動產都很有經驗。所以本來就是那些加害人賠,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