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死了一個人的確是令家屬悲傷的
但是,為了一個人的死,把禁閉室的制度廢掉個人覺得就過了頭
部隊要作的事太多了,個人猜想
而且這樣的懲處(指將評議委員會的人記過並移送法辦)
不就把未來的幹部手腳綁住?
國軍真的沒救了,個人猜想以後軍中一定無人敢管頑兵劣士
好官我自為之啊.............................
石梯有夢 wrote:
沒錯,死了一個人的確...(恕刪)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明載,士官懲罰種類有七項:「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根本沒有禁閉這項。但下士洪仲丘卻被送到禁閉室。陸軍司令部政戰主任曾有福說,542旅旅部連士官與上下因此涉及違法,皆移送法偵辦
除了關禁閉 不是還有禁假 記過等處分嗎
嚴重的送軍法去監獄關
還有大哥一定沒遇到刺青滿身的跟你說 出營區要小心吧
我的小兵也很多是在道上走動的 有殺人 有縱火前科
我待的地方 禁閉室只關吸毒+逃兵的
頑劣份子都要溝通好 收假記得要準時打電話與回來
也不用大小聲 大家好好過日子 按表操課 達成上級交代任務
準時領退伍令
不然還能怎樣
以後募兵制後應該正常許多
話不投機半句多 不滿意01規則 你可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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