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完電影騎車回家的路上發現一排警察正在臨檢果不其然是對前幾天新修條文在大肆執行我個人是一直以來對於台灣對酒駕的處理頗有微詞加上個各國的比較給各位參考想必大家應該都知道我在說些什麼吧~週邊很多朋友笑說如果看誰不爽,喝酒撞死他關個幾年也就放出來了是有差嗎?這次雖然下修了,但我自己是認為治標不治本酒駕率是否真能有效降低其實有待商榷也許真要杜絕讓那麼多家庭毀於胡亂開車的人手下也只能用更加嚴厲的手段吧不知各位大大是否也有同樣的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