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可能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名,
「繞過司法程序」對於網站是否侵權直接進行認定,
一經認定為侵害著作權(事實上如何認定全憑官員主觀),
即可封鎖民眾對於該網站的網路連結。
(換句話說,不想讓民眾看到什麼就可以封鎖什麼)
此舉乃視「三權分立與制衡」如無物,
企圖擴張行政部門權力並掌管一切,
(本來有沒有違法最起碼要法院認定,以後可能不用了,官員認定就好)
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與通訊自由。
這不是什麼政治議題,
而是關係著每一個人的生活型態以及基本權利,
似乎不是能夠置身事外的事情,
不知道各位網友對於這樣的法案將產生什麼效應,
有何看法或心情?


法案一旦通過,不管是YOUTUBE、GOOGLE還是伊莉,只要政府想封鎖,通通都可以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