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蠻有趣的,不知道張金鶚副市長覺得如何?
2013-4-22 自由時報
南港仁愛國宅都更案 建商總經理陳美珍 兼任台北市都更審議委員
機房變廚房…議員批 都更審議委員知法犯法
南港仁愛國宅都更完工後成為納美社區,但住戶投訴,家中約兩坪的廚房竟是機房,無法拓寬改建,共同實施者中國建築經理有限公司違反《建築技術規則》,以免計容積的機房取代居家空間,巧的是,建商總經理就是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會委員陳美珍,北市議員童仲彥痛批,陳美珍知法犯法。
陳美珍:權宜滿足住戶需求
「該來的還是要面對。」中國建築經理公司總經理陳美珍表示,她擔任七年委員都有利益迴避,由於該都更案走了十一年,歷經蘆洲大囍市火災案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案,大樓須設兩樓梯,導致住戶面積縮水,她坦言早年業界法律觀念不足,故與全體住戶取得共識,透過機房這權宜措施「來滿足住戶需求」。
這位建商陳美珍也是神通廣大,通吃天龍地虎國
2012年12月24日 蘋果日報
都更惹議 業者兼任審議 地主憂心
營建署:涉己利益時會迴避
新北市一都市更新案地主,指擔任該案實施者的中國建經總經理,竟同時是新北市府的都更審議委員,擔心「球員兼裁判」損害地主權益。但新北市府及內政部營建署都提及,審議時相關委員會迴避,民眾可繼續監督,委員若違反《利益迴避法》會被罰150萬元以上罰鍰。
讀者成先生向《蘋果》投訴,指自己是新北市板橋區新府路、區運路口的都更案不同意戶代表,該社區由中國建經擔任代理實施者,他上網查詢發現中國建經總經理陳美珍為新北市聘請的都更審議委員,故質疑新北市讓中國建經「球員兼裁判」,嚴重損害地主的利益。
對此,中國建經總經理陳美珍表示,因有多年都更經歷,目前同時擔任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的都更審議委員,協助把關都更案,若碰上跟自己利益相關的案件,一定會迴避。
營建署都更組組長陳興隆表示,基本上審議委員會迴避,委員也應遵守《利益迴避法》,若違法會被罰150萬元以上、750萬元以下罰鍰。
CleanRoom wrote:
官署與建商合成一氣,...(恕刪)
怎麼會玩不過~
2012-7-20 仁愛路都更案 市府敗訴定讞
〔記者楊國文、陳曉宜/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二段都更案多位住戶質疑都更劃定違法,訴願被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台北市政府違法,判敗訴定讞,應撤銷都更案。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表示,近日將公告撤銷該區為都市更新劃定範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0/today-taipei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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