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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蔡正元倡判死刑 酸民灌爆臉書


各位01大大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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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列車、立委服務處接連出現行李炸彈恐怖攻擊事件,震驚國人。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天表示,將提案增訂《刑法》第一八五之五條,明定在高速鐵路、捷運系統、航空器放置炸彈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之罪。

 蔡正元昨一早便在臉書上發表文章指出,徹底殲滅恐怖份子是政府存在最起碼的任務,恐怖份子的行為,不論任何動機、任何訴求,謀殺無辜都罪不可逭,這是背叛人民的罪行,不論天涯海角,都必須將兄弟檔炸彈客逮捕歸案,「拒捕即就地正法,捕獲即判處死刑!」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41500534.html
2013-04-15 13:49 發佈

ASD123456d wrote:
各位01大大的看法?...(恕刪)


死刑!看你們的一些廢屎的太上皇同意嗎?


有其他人說那是對政府的不滿所做的抗議.不該以死刑來處理卻不能對爛政府表達不滿.......個人覺得對現實環境不滿怎麼能拿無辜人的生命來出氣呢.有膽去放你不爽的單位阿.所以我希望判死.不然哪天又有人要被犧牲了...
ASD123456d wrote:
各位01大大的看法?...(恕刪)
ASD123456d wrote:
各位01大大的看法?...(恕刪)


沒錯 就死刑吧

在怎麼不滿也不能拿別人的命陪葬

ASD123456d wrote:
各位01大大的看法?...(恕刪)


這種不管無辜人命的炸彈客,不判死刑,

難道還要養他一生嗎?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說的很好
為何還要被酸
ASD123456d wrote:
各位01大大的看法?...(恕刪)
這立委超愛炒新聞啊
就算立法了,真的敢這樣判的法官有幾個?

yoshi12878 wrote:
說的很好為何還要被酸...(恕刪)

大概是被酸只有危及"自己人"集團的時候才覺得犯人該死
小小的卑微要求:
已判死刑的可不可以先執行啊。
不要再嘴砲了。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這法律有夠腦殘
真的是立法委員寫的???
被酸活該吧???

事有分輕重緩急,這裡也是法治社會

不經審判拒捕就把他就地正法????一經逮捕不審判就判死刑????
不管有無抓錯人?拒捕就擊斃???不管有無冤情?情節輕重?有無傷害到人?有無自首?
那白米炸彈客呢?連特赦都來不及就被你們正法了?

我能不能要求所有罪行比照辦理?再依上述法律,用比例原則來加重其刑?
立委貪污者,不論貪污金額多寡,一律斬首示眾

詐騙集團一經逮捕,也是立即處斬(確實他們也害了無辜的人,有人還因此陷入慘境跳樓輕生),這受害者範圍更大,你們做得到嗎???
官員上班時間跑去抓龍按摩者,一經查獲,立即剁手跺腳~
立委官員去薇閣敗壞官箴一律剁雞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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