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長謝謂君今天表示,1個月內找旅行業界和觀光旅館業者研討小費制度,如果有共識,最快3個月內就會推動。
行政院觀光發展委員會日前開會,會中提到鼓勵旅客住宿觀光旅館時給小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羅淑蕾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問及小費制度問題。謝謂君答詢表示,小費制度在世界各國行之有年,台灣如果推行小費制度,不僅能照顧基層員工,也能提升士氣。
羅淑蕾追問小費制度如何訂定?謝謂君說,小費制度是宣導性質,沒辦法強制,不適宜透過立法,推動方式還在思考中。謝謂君會後受訪表示,推動小費制度主要是為提高旅遊服務品質;媒體追問小費金額,他說,金額還要再討論。
那麼住宿費+10%和餐廳吃飯+10%等,當初的名義是做什麼的啊?
==================================================================================
其實小費制推行應該有些難度。
除了國情不同之外。
就是小費制的風險太大,因為不見得是100%能收到,這點跟客人的好壞有關。
(收入是給員工,而且業者沒賺到。)
不如用業者單方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10%服務費來的有效。
(雖然沒有法律依據,大家的默契上,就是小費,也可算在業者盈餘。)
若真的推行之後,有人不付小費,員工擺爛客人,客人可是會告業者的,增加業者的風險。
倒不如用單方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10%服務費,穩穩的拿。
好笑的是…就怕單方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10%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的政府不管。
結果要推行「小費制」政府去立法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