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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4公投真的公平嗎?

就以公投規則來說

核4公投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標題

打個比方 以【反對核4續建】

這樣 反核及是正方 他們就要想盡辦法讓投票人口2分之一上街投票

算800萬人好了 相反的 挺核的只要在家睡覺 都別去投就先贏800萬票

這樣公平嗎?

那跟脆把標題改成【讚成核4續建】

我看挺核的到哪去找800萬人出來投票?

這公投根本就不公平

為什麼不敢單純讓雙方比看哪邊人多?

把門檻家在哪邊哪邊就一定會輸

家在反核或挺核都不公平

這公投哪裡民主?


信不信如果標題改 【貪汙即有罪】

也一樣不會過 應為根本找不到800萬人出來投票

如果我的說法有錯請大家指教

P.S.

別跟我說如果核4那麼嚴重反核應該能找到800萬人出來投票這闢話

那我也能說如果核4抐麼重要 挺核的也一定能讓800萬人出來投票阿

大家要的只是公平的制度 而不是口水跟權力的傲慢
2013-02-27 0:58 發佈
投票人數不到50%,是無效的公投,沒有法律上的意義!

就像開會人數不到法定人數,會議的任何結果都沒有意義!


之前某黨推「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投票人數不到50%,沒有成案!
如果2016某黨重新執政,就不能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了嗎?

pochytw wrote:
就以公投規則來說核4...(恕刪)


You got it.

惡劣至極...馬政府把人民當白痴,我們要不要對號入座呢?

修改公投法或是特殊條例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大黑店 wrote:
You got it...(恕刪)


那樣怎樣修公投法呢

修低門檻
不管題目怎樣問(不太可能有中性的題目)
25%的人民同意贊成都做不倒
談甚麼民主?真的有代表多數民意?哪裡直接?





pochytw wrote:
就以公投規則來說核4...(恕刪)


要是台灣人民真的像反核說的對核能厭惡之極,有99%的人都反對核能

那管它公投門檻多高,題目怎麼設定都會過阿

如果到時候連50%門檻都沒到,那也只是代表有半數以上台灣人不是那麼反核四,還有什麼好說的?

要把門檻修多低?20%?15%?
定政策的政府跟審預算的立法院也是人民投票選出來的,
任期內的作為就是執行民眾意願..
為什麼隨隨便便這麼少的人就可以翻案,
合你意的公投就要把門檻修低, 到時候不合你意的公投是不是又修高, 兒戲!!
就修的跟選總統一樣
正反雙方多的贏四年提一次
不就好了
han172189 wrote:
投票人數不到50%,是無效的公投,沒有法律上的意義!

就像開會人數不到法定人數,會議的任何結果都沒有意義!
...(恕刪)


公投法不到50%,法律上是有意義的! 代表否決!
跟一般大家認為的一般會議不超過人數門檻下的表決
無效(結論不代表同意也不代表反對) 不一樣~

han172189 wrote:
投票人數不到50%,...(恕刪)



為什麼只有公投法有這50%的門檻而選舉沒有呢

國民黨每次公投就呼籲支持者拒領公投票

這樣叫做尊重民意????
拖累廢人 wrote:
為什麼只有公投法有這...(恕刪)


代議制與直接民主本來就會有點差別
都已經搞到要訴諸直接表態了
後者要求高較門檻並無不當

每個議員代表3-5%的人民,對某一議案行同意權,也要國會席次過半才能決定
那代表比例應該比25%更高

都要訴諸公民直接意見了,連25%的人意見一致都達不到
哪裡直接?哪裡民主?如何說自己的意見足以代表多數?

你應該要問為何首長選舉也沒有較高門檻──過50%
這點我認同,請你去努力運作

至於不領公投票
那也是一種表態的方式
哪裡不尊重民意?

只是不中你的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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