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以嗲聲著稱的資深女藝人林美照,前年底駕車與騎機車的廖姓婦人發生車禍,廖婦顱內出血,雙方多次調解皆失敗,台北地檢署今年初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林美照,今天上午台北地院首次開庭,開庭前試行調解,林美照願賠償120萬,但對方求償1700多萬元,雙方差距過大難達共識,調解失敗,法官仍盡力調處,諭知過年後再次調解。
起訴書指出,林美照前年12月6日駕自小客車返家,行經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時,廖婦的機車突然從外側車道切換至內側車道,直行的林美照從後方追撞。廖婦主張她因而腦出血,連帶影響雙眼視力;廖婦今未到庭,其夫說妻子狀況非常不好。
行車事故鑑定結果顯示肇事主因出自廖婦,但林美照也有疏失責任,雙方在區公所調解5次仍宣告失敗,由於屬告訴乃論,廖婦與家屬提告,移送檢方偵辨,北檢今年1月初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林美照。
林美照昨由經紀人和女性友人陪同出庭,未聘律師,她說,很有誠意和對方和解,曾去醫院、家裡探視對方,調解庭、偵查庭她都親自出庭,但對方要求她賠償1700多萬,「我真的付不出來」,希望法官依法審判,但公訴檢察官認為雙方仍有調解機會,法官也希望盡量和解,諭知2月22日再次調解。
新聞出處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62471&type=%E5%BD%B1%E5%8A%87
擺明看人家老實獅子大開口 婦人自己的錯 人家還願意陪120萬就已經很好了
法官判決沒意外會低於100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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