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大盜王淵搶銀行案 判無期徒刑

最新消息,曾經犯下多起運鈔車搶案,得手4千多萬,並開槍殺害一名周姓保全員的雨衣大盜王淵,北院一審宣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雨衣大盜王淵被宣判無期徒刑,他被控犯下2005年及去年3月台企銀、2007年合庫運鈔車搶案,得手4千多萬,其中合庫搶案,還擊斃保全員周國隆,並將贓款交給女友林香蘭買車購屋,但是法官認為,他是失手打死保全員,並非蓄意,罪不致死,所以判無期徒刑,讓保全員的家屬無法接受,全案可再上訴。


失手打死?
乾脆說保全員自己來撞雨衣大盜的子彈好了
2013-01-31 19:07 發佈

misato7783 wrote:
最新消息,曾經犯下多...(恕刪)


鬼島的法官都很為犯人著想....

misato7783 wrote:
最新消息,曾經犯下多...(恕刪)


見怪不怪了...
misato7783 wrote:
最新消息,曾經犯下多...(恕刪)

台灣法官都學猴的,挺瓷杯的。

槍他帶的,槍他開的,他要搶銀行的,什麼失手意外,真是太有才了,乾脆講他是業務疏失致死算了(職業:搶匪)。
我砲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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