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以證人身分約談,
年逾四十歲的游男昨稱:「我的人臉辨識能力很薄弱」、「不認得林克穎,不知他撞死人」。

這真的是太誇張,應該以""不適任工作,解職""
出入境最重要的工作不就是"人臉辨識能力"嗎?
如果連最重要的工作技能都薄弱,那還有擔任該項工作的能力嗎?
移民署私下說,經調查游姓移民官是疏忽所致,將記一大過,主管也連坐記過,並調離主管。
記一大過就船過水無痕,那誰應該對被害家屬負責任.....

hypopus wrote:
放林出境的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游姓男科員,
檢方以證人身分約談,
年逾四十歲的游男昨稱:「我的人臉辨識能力很薄弱」、「不認得林克穎,不知他撞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