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tman88 wrote:http://tw.news.yahoo.com/video/9歲愛女橫死街頭-父母悲慟斷腸-041500915.html我建議政府修法,提高酒駕罰則至死刑!....(恕刪) 常態趕場(不喝可能嗎?)的各級大小政客們絕對反對到底的, 放心好了...
B46 wrote:堅決反對死刑!!!太...(恕刪) 鞭到死+1凌遲也可以美國:酒駕累犯未肇事=謀殺罪=死刑台灣狀況1:酒駕肇事致人於死=關十年,表(關)現(係)良好五年假釋出獄台灣狀況2:酒駕肇事致人於死,逃逸後躲過酒測藥檢時效,抽血無法逆推檢出酒精藥物反應,只需關六個月What the f**K!!!美國酒駕處罰的制度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攜帶版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只有一個念頭,若發生在我身上,我一定找機會也用酒駕方式凌遲對方至死,然後看法律怎麼判,這樣我才能平復心中的不平與嘲笑目前的法律制度。真的太沒天理了!簡直是天天上演的死亡遊戲,但喝酒開車的有在怕嗎?沒怕表示目前的刑罰根本是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