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的是「我已經在總統府派人放好炸彈」,這跟「我想要....」語意上差別很大的,說這種話如果無罪的話,那以後一天到晚有神經病放話炸捷運、炸車站,炸飛機....甚至像以前的白米炸彈客一樣真的去放一筒東西寫炸彈,那社會就要大亂了,總統府裡除了總統還有很多其他人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及恐嚇公眾罪,被關是剛好而已。
一天灌2000CC白開水 wrote:最後好像也沒事....(恕刪) 最好別沒事惹來一身腥,如果被傳喚,又要出庭,多來個幾次,誰那麼閒?最後就算幸運躲過一刧, 這樣也算沒事嗎?真正的沒事,是像大家一樣看戲就好,才算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