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地柑當贈品賣場告工讀生竊盜

發這篇有被砲的心理準備了

一早上網看到這新聞
怎麼看下方留言了好像多數人都覺得是賣場的錯
那我跟大多數人想法不一樣 是不是我錯了?

看到這新聞我想起職棒初期都會出職棒雜誌月刊(全名忘了)
我偶爾會買

當時看裡面提到兄弟隊教頭曾紀恩 內容是曾總教練的為人
曾教練住球團提供的宿舍
打電話時 連絡公事用宿舍提供的公司電話
連絡私事則是拿著銅板走出去外面巷口打投幣公用電話

當時我看了就非常的欽佩!勉勵自己要跟曾老前輩學習
在我的觀念裡面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難道還有分器量? 一個橘子不值錢? 所以賣場不講人情?
不值錢就不犯法?不值錢就沒有錯?
那小小的功勞因為小就不用獎勵?
那刮刮樂刮到最小獎可不可以不給你領?
郵局的人員可不可以說你這張發票中的是最小獎才200
最近都很忙你不要來領.不要來擾亂我們作業?

還有人說年關將近.賣場找機會開除員工減少開支?
重點是他拿的橘子.有沒有達到符合贈品的條件吧?
賣場就是買水果一送一.怎麼會只有一.然後那個一又是贈品?

網頁上也說
刑法竊盜罪的前提是意圖為自己所有而竊取他人財物,施男在主觀上只是接受贈品、無竊取他人財物意圖,且必須施男的竊盜行為成立,馬女才會構成竊盜幫助或侵占行為,但不論竊盜或侵占,主觀上均須行為人有故意意圖才成立,本案竊盜罪應不會成立,且基於微罪不舉的精神,兩人頂多只有民事賠償責任。

我也不太懂這句 施男在主觀上只是接受贈品
贈品是買一送一 可他沒買一 何來送一?
既然沒有送一 為什麼是 『主觀上只是接受贈品』

一顆橘子不值錢? 賣場不近人情?
一個知名連鎖賣場全台灣有幾家分店? 總共多少員工?
假設所有員工每個人每天都偷一個橘子 那一年要損失多少?
再假設所有員工都很團結都小心翼翼不浪費公司資源 那一年又可以省下來多少?


怎麼現在感覺價值觀都混淆不清了?


2012-12-30 9:02 發佈

快樂無所不在 wrote:
發這篇有被砲的心理準...(恕刪)

保全有獎金可以拿???
快樂無所不在 wrote:
發這篇有被砲的心理準備了

一早上網看到這新聞
怎麼看下方留言了好像多數人都覺得是賣場的錯
那我跟大多數人想法不一樣 是不是我錯了?

看到這新聞我想起職棒初期都會出職棒雜誌月刊(全名忘了)
我偶爾會買...(恕刪)


家樂福不是有因為少給加班費......
和開除加入工會的員工的新聞

對這種公司有同情心.....當然是你的錯

快樂無所不在 wrote:
我也不太懂這句 施男在主觀上只是接受贈品
贈品是買一送一 可他沒買一 何來送一?
既然沒有送一 為什麼是 『主觀上只是接受贈品』


原因不同...效果就不一樣....

1.A說我想吃橘子,你把那橘子當贈品給我...
B照做...

2.A:我想吃橘子,有沒有摔壞的...給我一顆吧
B:這裡有....

3.A:我想吃橘子,有沒有摔壞的...給我一顆吧
B:拿一顆好的...貼上空白標籤給A


如果是1..那A是教唆竊盜,B是竊盜
如果是2.3...B對A純是好意施惠...
3的手段算不正當...
2算違反公司內部規定...

只要不是狀況1...A都沒事...
但B...在1.3都算竊盜無誤

問題是2....
這是贈品...看上去是無價取得..前提是買一送一...
B算違反規定...至於有沒有到竊盜...
舉個例子..之前的新聞
有個老婦人..看分隔島上雜草堆中長了兩朵花...覺得很漂亮...就挖回去....
還有偷報紙的....

偷這些小東西...要怎麼算.??價值不高就不算偷??
那大家都去書局拿一隻筆..20元而已.....
看意圖...
當下..有沒有認知這是他人的財物...
有沒有意識到這是偷....

那..你認為..B女..是有意識的偷...還是對公司規定錯誤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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