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水果日報導,影片中被害人清醒喊「不要」且有氣音,檢察官認為,氣音是女方啜泣、表達抗拒,但李的委任律師研判,應是女方鼻塞發出的吸鼻涕聲音,檢辯爭執不下。
另,律師認為,李擺臀動作被肢體擋到,沒拍到插入「何來性侵?」檢辯雙方爭執不下。法官最後裁定兩方觀點先並陳,待辯論庭時雙方再發表意見。
遭性侵女啜泣 李宗瑞律師:應是鼻塞
這些律師真的夠黑心耶!這種話都敢講
 
                                     
                                    boyce2010 wrote:
繼八月時律師團則向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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